学校配餐管理制度(通用6篇)
学校配餐管理制度(1)
学校为让在校学生吃得舒心,家长放心;确保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教师在学校就中餐缴费、配餐制度。
1、学校教师必须在学校就中餐,且与学生同标准缴费、同时间就餐、同标准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
2、陪餐教师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向后勤管理人员汇报。
3、陪餐人员负责维持食堂学生就餐时的秩序和纪律。
4、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或制止,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四季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⑦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⑧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6、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7、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学校配餐管理制度(2)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四、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七、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八、加工结束应及时清理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在专用洗托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洗拖布。不得在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内清洗拖布。
学校配餐管理制度(3)
一、学校食堂必须设立专账,设一名兼职或专职会计和一名兼职出纳,对学校的食堂财务进行核算和管理。
二、学校学生食堂设立专用银行存款账户,学生食堂所有收入必须按时缴存学生食堂账户,超过1000元现金必须开票入账。
三、所有的支出必须有票据,会计凭票入账。购物一次超过100元以上须报请学校校长审批,并由2人同时采购。发票必须有售货人或单位签章及经办人员、校长签字后才能入账。
四、实事求是核实食品成本,严格实行零利润原则,确保国家财政补助资金100%用于学生营养午餐,不得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确保食堂正常运转,千方百计为学生服好务。
五、规范食堂的货源渠道,粮油实行政府采购配送,蔬菜、调料、肉类等自行采购,大宗物品采购由学校行政会提议,提交校委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采购。
六、学校不得将杂费、招待费等放在学生食堂报账,禁止侵占学生利益。
七、学校食堂财务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按时公示相关内容,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八、学生食堂的账务凭证不得随意销毁。
九、各校每月及时向中心完小报账,中心完小也要接县局要求按时报账。
学校配餐管理制度(4)
一、配餐间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二、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并做出相应处理。
三、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切配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识并分开使用。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的食品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五、传递食品用的专用食品工具,要消毒后才能使用,定位存放。
六、工作结束后,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清理卫生。
七、配餐间要做到“六专”(专用房间、专人操作、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学校配餐管理制度(5)
一、配餐间要相对独立、密间、有洗手消毒水池,空气消毒装置,传菜和能推拉封闭。
二、操作人员着装规范,个人卫生状况良好。
三、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在配餐间内操作应符合专间操作卫生要求。
四、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五、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六、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七、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八、在烹任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学校配餐管理制度(6)
一、不得使用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和原料、调料以及超过24小时出售剩余食品。
二、制订学生及教职工食谱,每周更换,合理配餐,平衡膳食,注意营养搭配和花色品种调节,做到色、香、味、美、鲜。
三、主副食品加工制作搭配应体现各种餐食应具有的特色,结合学生生长和老师膳食营养特点,做到营养丰富,软、细、嫩、自然、清香、可口、易于消化。
四、面点制作搭配合理,原料新鲜。所配成品面点、奶制品必须做到包装、贮存、运输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五、不得配制生拌凉菜,不得配用无证、缺证以及证照与食品不一致的成品食品。
六、禁止搭配高危食品,如皮蛋、生拌凉粉、生拌黄瓜、四季豆、拌兔丁、香肠以及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腌腊制品。
七、配餐时,不能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一次性手套和菜夹子等工具。
八、配餐人员要依照制度完成食堂交办的临时性大型活动的用餐保障。
九、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