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小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 带装修、家私及部份家电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房屋用途仅限乙方作住房使用,租赁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乙方新房装修完好搬出此房为止。
第三条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整 (¥ 元)。本租金不包含房屋租赁税,如需交纳房屋租赁税则租金另议。乙方应于每月号前交付当月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照租金额5%加收滞纳金。乙方拖欠租金天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第四条租赁期限内,乙方必须按时向有关部门缴交该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逾期产生滞纳金或罚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收取两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房屋保证金,即人民币元整(¥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和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相关收据。甲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按约定退出租赁房屋,打扫好清洁卫生,并交清各项费用和钥匙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六条乙方应正常、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及内部的设施,不得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内部结构;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妨碍邻居的正常生活。不能在房内搞非法活动,不能私自改变水、电路及房屋结构,不得在房屋内、外存放有腐蚀性或化学物品。注意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及房屋赔偿。
第七条乙方在租凭过程中房屋或其内部的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中途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保证金。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应补偿一个月房租给乙方并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签订新合同。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身份证复印件)
交接物品如下: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