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打印范本(精品3篇)
装修合同打印范本(1)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世纪半岛v期.苹果谷bb户型2幢1单元202-1402号房,(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钢筋混泥土砖墙结构,房型为2房2厅1厨1卫,建筑总面积为83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2房2厅1厨1卫,施工面积为69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
(一)厅:地面部分:地面找平、制作电视柜,墙面部分:刷墙漆、制作电视背景墙、制作餐厅红酒架,天棚部分:周边吊顶、安装吊灯、筒灯、射灯、灯带,门窗部分:拆掉客厅第一道落地窗,在外观阳台上安装铝合金窗户、玻璃。
(二)房:地面部分:地面找平,墙面部分:刷墙漆、安装墙体储衣柜2组,天棚部分:床头、床位吊顶、安装吊灯、筒灯、射灯、灯带,门窗部分:拆掉客厅第一道落地窗,在外观阳台上安装铝合金窗户、玻璃。
(三)厨:地面部分:做防水、贴地板砖、制作灶台橱柜、洗拖把池,墙面部分:贴瓷砖,天棚部分:吊顶、安装灯具。
(四)卫:地面部分:做防水、贴地板砖、蹲坑、洗面台,墙面部分:贴墙砖、淋浴,天棚部分:吊顶、安装灯具、浴霸。
(五)其他:地面部分:贴地板砖,墙面部分:贴墙砖,天棚部分:制作隔板储物柜,其他:鞋柜。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 该房屋总工程人工费为元(大写:一万肆仟元)。此费用已经包括垃圾清运费、设计费、管理费、税金。
前款所述的元(大写:一万肆仟元)限于人工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不包括材料费。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九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一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二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三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十六条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十七条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九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二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五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10元/日,电费10元/日,煤气费0元/日,电话费0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二十七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二十八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二十九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将依据法律途径处理,乙方必须配合。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章第十六条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1日向乙方支付100元至500元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章第十六条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100元至500元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两种途径解决:
(一)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地 址:_____ 地址:_____
电 话:____ 电 话:_____
邮 编:_____ 邮编: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修合同打印范本(2)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世纪半岛v期.苹果谷bb户型2幢1单元202-1402号房,(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钢筋混泥土砖墙结构,房型为2房2厅1厨1卫,建筑总面积为83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2房2厅1厨1卫,施工面积为69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
(一)厅:地面部分:地面找平、制作电视柜,墙面部分:刷墙漆、制作电视背景墙、制作餐厅红酒架,天棚部分:周边吊顶、安装吊灯、筒灯、射灯、灯带,门窗部分:拆掉客厅第一道落地窗,在外观阳台上安装铝合金窗户、玻璃。
(二)房:地面部分:地面找平,墙面部分:刷墙漆、安装墙体储衣柜2组,天棚部分:床头、床位吊顶、安装吊灯、筒灯、射灯、灯带,门窗部分:拆掉客厅第一道落地窗,在外观阳台上安装铝合金窗户、玻璃。
(三)厨:地面部分:做防水、贴地板砖、制作灶台橱柜、洗拖把池,墙面部分:贴瓷砖,天棚部分:吊顶、安装灯具。
(四)卫:地面部分:做防水、贴地板砖、蹲坑、洗面台,墙面部分:贴墙砖、淋浴,天棚部分:吊顶、安装灯具、浴霸。
(五)其他:地面部分:贴地板砖,墙面部分:贴墙砖,天棚部分:制作隔板储物柜,其他:鞋柜。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 该房屋总工程人工费为元(大写:一万肆仟元)。此费用已经包括垃圾清运费、设计费、管理费、税金。
前款所述的元(大写:一万肆仟元)限于人工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不包括材料费。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九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一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二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三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十六条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十七条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九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二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五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10元/日,电费10元/日,煤气费0元/日,电话费0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二十七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二十八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二十九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将依据法律途径处理,乙方必须配合。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章第十六条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1日向乙方支付100元至500元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章第十六条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100元至500元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两种途径解决:
(一)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地 址:_____ 地址:_____
电 话:____ 电 话:_____
邮 编:_____ 邮编: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修合同打印范本(3)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装修装饰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2、 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____________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乙方已经核算无误,如有漏项或根据装修工程常规、惯例而需施工(增加)的,均视为包含在《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中,乙方均应无条件进行施工,费用不增加。
4、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期
工程总工期共 ________日历天,除非经甲方负责人书面签字/盖章签证,否则工期不得顺延。工期签证只限于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在施工关键线路上无法施工且乙方无法调整的情形。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三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1、 工程价款经双方协商按照包干价 ________元进行结算(大写:__________元整),工程包干价为包含但不限于税金、管理费、人工、材料及其它构成该工程项目的一切费用的包干价款。本合同总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因《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中漏项或乙方提出需增加施工内容、材料所需费用,双方明确都不予增加,合同包干价不作调整。
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不论施工图是否明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合理预见的事项(例如石材镜面处理等),均已包含在总价中,因此,发生上述情况,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合同包干价构成(详见《施工内容及报价单》):____________
A、材料款 ________元(包含装修装饰工程所需的所有合格主辅材,辅材包括但不限于水泥、河沙、勾缝剂、各类胶水、板材等);
B、人工费 ________元(包含所有施工项目的人工费,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施工、返工、加班加点、乙方提出增加的项目或工序施工的所需的一切人工费用);
C、机械费 ________元(包含所有施工项目的机械费,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施工、返工、加班加点、乙方提出增加的项目或工序施工的所需的一切机械费用);
D、设计费 ________元(乙方承诺设计);
E、施工垃圾清运费 ________元(乙方自行联系车辆及垃圾场地并承担费用);
F、搬卸费 ________元(所有装卸、搬运的费用,不论装卸、搬运地所在何处及距离);
G、管理费 ________元;
H、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元(包含但不限于餐饮、交通、通讯、保险等费用)。
2、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结构改造、水电、地砖/地板、墙漆、木工/吊顶、设备安装等各项施工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项施工费用的 ________%。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条件返工整改直至合格,合格后支付该项施工费用。返工不顺延工期。
验收不合格,乙方拒绝按甲方指令返工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不合格项目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全部工程施工完毕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 ________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工程质保期届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合同总价5%的质保金。
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足额有效税务发票。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费用支付给乙方。
2、甲方委派 担任本工程的甲方代表,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甲方委托 担任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双方明确:____________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涉及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造价以及其他可能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及批准均须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有效。
3、 向乙方移交施工现场房屋平面图。
4、 以及其他根据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甲方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就本工程的设计、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对甲、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委派 为现场项目经理/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
乙方授权现场项目经理/代表,授权范围:____________就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备忘等范围内代表乙方接收文件、确认事实;代表乙方对相关合同事务进行协商、处理;代表乙方接受、认可、放弃相关合同权利以及其他乙方义务或合同附随义务,即全权委托。授权期限为本合同履行终止之日。乙方对项目经理/代表所签认的文件及法律结果予以接受并不予撤回。
2、 参加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提出优化方案及审图意见。
乙方有责任对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发现并书面告知甲方设计施工图与施工现场不一致,或原设计施工图中不符合标准规范、施工常规、惯例等方面,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否则,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或工程造价的增加以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和甲方指令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4、负责采购本合同约定的施工材料、设备并提供有效质量凭证。
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承担责任。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并承担责任,禁止野蛮施工、禁止乱弃施工垃圾、禁止施工扰民,如导致向第三方或物业赔偿/支付罚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防火灾,禁止往管道倾倒施工垃圾,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否则由乙_负责修复并赔偿。
6、负责已完工程、设备和成品的保护以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移交。费用由乙方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自费予以修复。
7、 严格按照有关环保、环卫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执行环境保护及清洁工作,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遭受的罚款、责任和损失。
8、乙方项目部人员,均须具备相应资质,人员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或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后方可执行,
9、乙_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资料,包括摄影、录象资料。
10、乙方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材料、设备均应出具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或该批次检测报告的视为不合格产品。
2、 材料、设备的采购均需由甲方询价及定价,如本合同为乙方包工包料的,乙方按甲方所确定品牌、规格、价格进行采购;
3、乙_须保证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符合标准要求。
4、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工程,乙方如挪作他用/掉包更换/搬移出甲方装修场地,应按该材料的双倍价款向甲方赔偿。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品牌、规格不符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乙方按该批材料设备的双倍价款向甲方赔偿。
6、工程现场所存放的材料设备,无论甲方或乙方采购,装修施工期间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灭失、损毁均由乙方照价赔偿/自行承担。
第六条 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变更,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乙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未经发包人加盖公章确认的,承包方不得实施,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拆除重做。
2、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由甲方、乙方共同签证确认。
第七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
1、工程施工及验收应符合装修、装饰工程标准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保证质量合格和施工安全,质量标准为合格。
2、具备中间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条件时,乙_须书面通知甲方验收。隐蔽工程未经甲方验收合格就覆盖的,视为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本合同结构改造、水电、地砖墙砖、墙漆、木工、安装等实行分项验收,每项完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4、工程完工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验收主体签具验收证明。甲方认为验收不合格的,乙_须按甲方指定期限整改,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验收不合格的,整改不得顺延工期。
5、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
6、甲方的验收签认意见并不豁免乙方的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并不限于质量责任以及工期责任。
7、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工程移交及资料移交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清理现场并向甲方移交工程;乙方移交工程前必须撤除临时设施、撤出施工队伍和设备、材料,清理场地并经甲方查验符合规范后,甲方接收工程。移交前乙方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2、 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符合工程档案备案标准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合规的工程结算资料。
3、 乙方未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或结算资料的,甲方有权暂停工程竣工验收或结算工作。
第九条 施工安全
1、乙方承担施工安全以及施工场地安保责任,除加强安全、_X以及购买各类保险外,乙_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范以及治安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事故或治安事件。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施工或乙方及其员工其他行为所导致的对甲方、乙方以及第三人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毁以及其他安全事故、治安及意外事件,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或违反相关规定,即使甲方或第三方有过错,也应视乙方为主要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条 施工手续
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物业部门协调、报批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如因乙方违反相关法规或怠于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工程被责令停止施工,或被处以罚款等,相关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十一条 质量保修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____________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
质量保修期:____________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2、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此部分维修费用直接从质保金按实际维修费用的150%扣除。
第十二条 签证、索赔
工程签证及索赔文件均需甲方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甲方公章确认。甲方工程师未经甲方书面明确授权或超越权限的,不能代表甲方进行签认。
签证及索赔均需在事件发生日七日内提交相关申请,逾期视为乙方放弃签证或索赔的权利。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结构、水电、地砖、墙漆、木工等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返工合格。返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金;
乙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计取乙方违约金。经乙方整改第二次验收仍旧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违约金,并可要求乙方返还已付工程款及解除合同。
2、乙方工程逾期完工(须竣工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计算乙方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以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计取乙方逾期违约金。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甲乙双方如不能达成延期支付协议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乙方逾期违约金。
3、乙方施工偷减施工工序,或所用材料、设备经甲方检查或检测为不合格或有假冒伪劣、短斤少两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质量违约金。
4、乙方拖欠乙方员工工资的,甲方有权将应付未付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乙方员工,并视为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乙方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计取乙方违约金。
6、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违约金并解除本合同。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拒绝按合同施工内容施工或提出增加工程费用的,视为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8、乙方施工中乱弃施工垃圾、噪音扰民、施工堵塞管道,或因乙方施工导致房屋结构损害或其他物品损毁的,乙方负责整改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赔偿,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按甲方指令整改/赔偿。乙方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乙方在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欺诈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按 _________万元计取乙方违约金,超过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根据违约情形,甲方有权酌情按每次500至50000元计取乙方违约金(合同有专门约定的,按专门约定计取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为合同清理条款,即便合同解除,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违约金/赔偿金,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第十四条 其他
因本协议所致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约地即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