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租安全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馨园物业公司出租房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出租房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胜中社区管理中心出租房(场地)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出租单位职责:
出租的为遵章建筑,符合安全规定的毛坯房或初装房。
承租人责任:
1、对外经营的,必须自行办理《消防安全营业许可证》,自备符合安全标准、完好有效的灭火器、水龙带等消防器材,自行安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
2、承租人及所雇员工均会操作、使用消防器材,并应掌握火灾、火险时的紧急疏散知识。房屋在使用期间,应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3、承租人不准在室内乱拉乱设电线、电源,要按照规范要求使用电器设备。承租人不得私自更改配电系统,不得私自增加电器设备,更改线路标号,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4、承租人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及负荷开关,对于老化的电路、不符合规定的开关、用电器,要按规定及时更换。
5、承租人所使用房屋的用电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供电,做到无人时断电。
6、承租人使用燃气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用气管理规定,不许私拉乱接燃气管线,要严格遵守“三前三后八不准”的用气要求,杜绝违章用气。
7、承租人使用燃气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严禁改变用途、扩大用气范围以及增装、改装、拆除、迁移固定燃气设施等违章用气行为。
8、未按上述要求,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一方承担。本协议一式两份。
出租单位:(签字)
承租人:(签字)
出租单位:(盖章)
承租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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