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合同模板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在充分听取和尊重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拟定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或/和出租权,该房屋产权证【注:如该房屋为转租的,此处应为“该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该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甲方将该房屋转租给乙方的证明”】见本合同附件。
2. 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之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房屋租赁期限【】年,自该房屋交付日起算。
2. 租赁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或终止后【】日内对款项进行结算,如经结算任何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款项,该付款方应在结算后
【】日内将应付款项支付对方;乙方在双方结算无异议后【】日内向甲方返还该房屋,但如甲方存在欠付乙方款项的,则在甲方未支付完毕该等款项前,乙方有权拒绝返还该房屋且无需对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3. 租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租赁该房屋,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约的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该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房屋的交付与交还
1. 双方暂约定该房屋交付日为【】年【】月【】日,甲方可以提前交付该房屋。甲方实际交付该房屋之日为房屋交付日期。每逾期交付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甲方交付该房屋逾期超过【】日,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将已收取的租金退还乙方且甲方应按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交还该房屋时应“按现状”交还;对于属于乙方的且可与该房屋分离的装饰、设备或用品等,乙方有权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予以搬离,对于其他与该房屋不可分离的装饰、设备或用品等,乙方无需将其恢复原状、亦无需承担将其拆除等任何费用。
第四条 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1. 双方约定,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RMB【】)。
2. 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为:【】。
3. 每次乙方支付租金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当于应付租金的合规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以及因租赁所发生的各类税费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
3.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如果因非乙方责任发生门窗破损,甲方应积极履行修缮义务。
2. 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4.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说明情况(提供详细损毁清单),待双方确认后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装修和改造
1. 如果乙方需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需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乙方的装修和改造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建筑结构。
2. 乙方装修及添附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添附设备的产权属乙方所有。
第八条 转让
1. 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2. 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毁损、灭失,造成乙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改变该房屋任何结构等)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否则,甲方应对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如本合同因甲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的,甲方除需将在解除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的所有租金退还给乙方,同时,甲方还须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1)相当于当年三个月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
(2)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为该房屋装修或改造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3)乙方重新租赁其他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4)乙方所支出的包括律师费等中介费用、交通费、通讯费等在内的全部费用。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本合同项下应付甲方的任何款项,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逾期之款项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恢复房屋原状。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2)该房屋灭失、严重毁损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且该等情形非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以致无法使用并且在90日之内无法修复的'。
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并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租金以外的其它任何应付款项超过三个月的;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未予纠正的;
(3)任何一方进入清算程序,或任何一方之财产被强制执行,或任何一方被接管人接收的。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1.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