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装载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
乙方(承租方) :
丙方(担保人) :
乙方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要求租用甲方壹台装载机。经协议,甲方同意乙方租用此机械。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责、权、利等有关事宜。特以下协议:
一、 租赁机械规格型号: 租赁方式:按月出租并按月支付租金,每月租金为税后净整(¥ )不足一月,按每日 元)计算。
二、 机械使用方式:甲方机械在乙方租用后,由乙方自行调度使用,确保安全施工。甲方不提供驾驶人员。在乙方租用期内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机械在乙方租用期间的燃油费、机械修理维护费(包括润滑油)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 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乙方先付给甲方人民币 作为保证金,以后按月足额付给甲方租金。
四、 机械设备安全:乙方在租用期间,要确保甲方机械设备安全,如有被盗、被抢、涨水淹没、塌方掩埋、以及交通事故等。乙方要按该机械价值肆万元人民币(¥40000元)全额赔付甲方。
五、 丙方负责为乙方担保,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负责乙方违约所造成的各种损失。
六、施工地点: 。
七、 甲乙双方在租赁机械期间若有任何一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的,都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八、 以上协议壹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