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会计人员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
2、乙方自费办证,持证上岗,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数量,达到甲方要求。
3、负责工程成本核算及甲方随机安排一些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保护由甲方提供,费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根据工程施工连续性的特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提供必要的住所,水电。
四、劳动报酬:
月工资为 元/月,工资包括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险等费用。
五、劳动纪律:
1、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财务制度,爱护甲方财物,听从项目经理的领导。
2、严格遵守财务岗位责任制,详见附件。
六、罚则:
1、由于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多少照价赔偿。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身体患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争议处理: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财务岗位责任制和甲方其他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