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本制度包括低值易耗品的申购、验收、登记、领用、调拨、维护、保管、赔偿、报废、
盘点等工作。
2、定义
低值易耗品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内的物品: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生产经营用的物品;
2)使用年限在2年以下的非生产经营用的物品;
3)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但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的非生产经营用的物品。
3、职责
3.1行政部
3.1.1负责建立、完善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3.1.2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购置、验收、领用、调拨、盘点、报废等工作。
3.1.3对各项目部低值易耗品管理进行指导。
4、管理制度
4.1低值易耗品范围
低值易耗品按低值品和易耗品分类管理。
4.1.1低值品包括:
1)办公家具:办公桌椅、电脑桌椅、会议桌椅、沙发、茶几、文件橱等;
2)办公设备:电暖气、保险柜等;
3)电子信息产品: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电话机等。
4)其他: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的有循环利用价值的非易耗品。
4.1.2易耗品包括:打印机耗材:打印机使用的耗材,如硒鼓、墨盒等。
4.2低值易耗品申购
4.2.1低值品购置由所需部门(项目部)提出使用需求,并填写“低值品申购单”(见附表一),经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提交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购置或调配。
4.2.2易耗品购置由所需部门向行政部提出使用需求,经行政部确认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购置或调配。
4.3低值易耗品验收、登记、领用
4.3.1办公用低值易耗品购置后由财务管理部会同行政部进行验收,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簿”。
4.3.2验收合格后,财务管理部在公司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对低值品进行登记,按照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包括:低值品名称、数量、验收人、使用人等。
4.3.3低值品登记后,行政部通知使用人领用,并进行领用登记。由使用人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簿”进行领用。如使用人未填写领用单,行政部将不予领用。
4.3.4员工离职或调出时,应将所使用低值品全数交还行政部,以便调剂分配,合理利用资源。
4.4低值易耗品维护、保管、赔偿
4.4.1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应做好低值品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不得转借或将物品用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或损坏,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4.4.2易耗品各部门应本着节约使用的原则,避免浪费情况发生,不得将易耗品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5低值易耗品报废
4.5.1低值品报废的条件
1)达到使用寿命,无法继续使用;
2)虽未达到使用寿命,但主体或主要部件自然损坏,多次维修无效,经鉴定无法使用的;
3)淘汰机型已无配件来源或维修成本较高,无维修价值的;
4)因自然灾害或非常事故造成损毁无法修复的。
4.5.2低值品满足报废条件,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低值品报废单”(见附表二),经审批同意后予以报废;
4.5.3易耗品由使用人提出报废申请,经行政部确认满足报废条件后予以报废。
4.6低值品盘点行政部每年与财务管理部共同对总部低值品进行一次盘点,各部门应予以配合。盘点中如发现实际情况与账目不符,使用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如人为因素造成物品丢失或损坏,按照集团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附表二:
低值品报废单
注:本单一式两份:分交申请部门、行政部留
xx年xx月xx日
主责: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