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公司2026年至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内容为: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根据采购人需要,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活动中的合同、规章制度、函件、招投标文件、章程、决议等需要进行法律合规审核的文件,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法律审核意见应完备可查。对于采购人认定为构成重大合同或重大法律事项的,法律合规意见应经过三个及****联合会审出具。
(2)根据采购人需要,解答法律咨询疑问,进行法律合规论证,协助依法合规开展董事会、股东会等建设工作,提供法律合规依据及咨询意见;涉及重大法律风险的,提供书面审查意见。为采购人重大经济活动及重要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协助开展重要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核,根据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3)根据采购人需要,对****公司合同履行中出现的违约、争议、纠纷、不可抗力、未履行等非正常情况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者参与谈判、调解、协商、出具律师函。
(4)根据采购人需要,参与****公司重大合同或重大事项的全过程处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整理证据等资料;指导梳理相关情况;分析风险点、参与商务谈判、草拟合同、函件等法律文件;出具风险提示函、法律意见书、提出解决方法等。
(5)若采购人提出现场服务需求,如参加现场会议或进行现场谈判等,应委派相关领域专业律师及时参加并提供服务。
(6)根据采购人需要,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面临的诉讼、仲裁以及非诉讼争议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参与诉前协调、调解、谈判等,提出处理意见;出具律师函等法律文书;协助处理有关纠纷事宜。
(7)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交年度法律服务工作总结报告;协助开展商务谈判、磋商活动,并就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对重要商务行为提供律师见证;受委托签署、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件;积极协助办理其他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案件统计及情况报告、配合上级单位及部门法律尽职调查等。
(8)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合规审查、合规评价等相关咨询服务,为健全采购人合规管理体系提供全流程、系统性合规管理服务方案。
(9)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或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供风险分析、评估、预警服务,每季度出具一份经营风险提示函并提出防范措施。
(10)针对采购人所涉业务领域,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清单,并定期进行更新,提供新能源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采购、安全生产、投资并购、融资借贷、环境保护、劳工、电力市场、知识产权等所涉法律规范、政策文件等法律信息、法律法规政策识别宣传和普及,如有相关领域的专题研究或解读报告向采购人分享。
(11)根据采购人需要,每年至少提供三次以上的法律合规培训。此外,对采购人法律合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法律知识及案件办理培训。
(12)根据采购人要求,每月指派一名服务团队中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到采购人坐班半日进行法律咨询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业务及员工生活、工作法律问题咨询服务。
(13)根据采购人需要,****事务所建立交流学习机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纠纷案件处置等实践培养的机会。
(14)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其他法律支撑或协助。
2.专项法律案件服务
根据授权,代理处置预计10起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案件,其中涉案金额为50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案件预计6起,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不足2000万元的案件预计2起,涉案金额为2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案件预计2起(案件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公司实际委托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完成诉讼、仲裁方案拟定,证据收集及其他案件处置工作;
(2)起草案件相关法律文书;
(3)根据授权提供一审、二审、再审或仲裁等代理服务;
(4)办理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事务;
(5)参与案件协商调解;
(6)汇报案件进展情况,报告诉讼、仲裁结果,提交书面结案报告。
3.服务范围
采购人及所辖的13****公司、今后纳入采购****公司、以及由采购人管理或需处置纠****公司。
4.服务期限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2年,即2026年3月26日至2028年3月25日止(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专项法律案件服务期限以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业绩要求(以下要求须同时满足):
(1)2023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具有至少3项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2)2023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具有至少3项诉讼或仲裁服务业绩;
注: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能够体现出2023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时间由报价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及业绩时间;诉讼或仲裁服务业绩,已结案的提供委托代理合同、裁判文书等证明材料,未结案的提供委托代理合同、法院或仲裁机构文书等证明材料,能够体现出由报价人代理处置案件及业绩时间;
人员要求(以下要求须同时满足):
(1)拟投入的律师团队须至少配备1名团队负责人和5名及以上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中至少包含3名出庭律师(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中注明);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均需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2)团队负责人具有10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团队负责人2023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时间至少具有3项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以及3项诉讼或仲裁服务业绩;团队负责人在律所担任合伙人及以上职务;
(3)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均需具有5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至少1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具有1项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出庭律师2023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具有至少2项诉讼或仲裁服务业绩。
(4)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报价人在职员工(提供人员社保证明)。
注:律师执业经历按律师执业资格发证之日至报价截止日计算;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能够体现出2023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服务期、服务人员姓名等;诉讼或仲裁服务业绩,已结案的需提供委托代理合同、裁判文书等证明材料,未结案的需提供委托代理合同、起诉书、法院或仲裁机构文书等证明材料,能够体现出业绩时间、服务人员姓名、案件类型;
信誉要求:未****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相关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 年 3 月24 日 10 时(**时间)。
5.2 文件获取方式:采购人****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1962转2)发布采购公告。拟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章5.1规定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内于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供应商(已有账号的供应商无需进行注册),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本项目下的【立即参与】按钮后,进入“我的项目”页面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 2026年 3 月 24 日 10 时(**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6.3 电子身份认证:
谈判采购 :不适用
□询比采购: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报价开启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报价,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章或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CA电子印章)。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CA”,网址:https://esign.****.cn,服务热线:010-****5511/****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报价,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平台”。
7.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联系电话: 。
8.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1962转2。
9.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_____/_______ |
|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尚贤街26号龙润大厦11层 | 地址:_______/______ |
| 邮编:450000 | 邮编:_______/______ |
| 联系人:常珂豪 | 联系人:______/_______ |
| 电话:173****7138 | 电话:_______/______ |
| 传真: / | 传真:_______/______ |
| 电子邮箱:chang_kehao@ctg.****.cn |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
| 采购监督:****公司****管理部 电话:0371-****1017 | 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响应文件上传问题服务热线电话及电子邮箱: |
| 异议联系人:常珂豪 异议联系电话:173****7138 电子邮件:chang_kehao@ctg.****.cn | 电 话:400-****-1962转2 电子邮箱:ctg_epp@ctg.****.cn |
备注:如项目有采购代理,需填写采购代理详细信息;如无采购代理,相关位置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