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佛山工作,在外市缴存的公积金该怎么办?日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了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异地转入:
1.在我市设立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满6个月以上,单位或职工应当申请将原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市个人账户。
2.转出地个人账户没有注销且余额不为零。
(二)异地转出: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所需材料
(一)职工本人办理
1.身份证(网上申报免提供);
2.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免提供)。
(二)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1.《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2.职工填写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免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网上申报免提供)。
三、办理时限
(一)承诺办理时限:11个工作日。
(二)一般情况下,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转入地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发出联系函→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信息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并将资金划出,通过平台反馈转出信息→转入地中心通过平台收到反馈的转出信息,且专户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拆分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办理程序
(一)职工个人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申报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个人用户”——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异地转入”栏目申报。
查询进度: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个人用户”——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查询”——“归集(缴存)”——“异地转移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审核结果(滑动到右方查看)等信息,可选中业务后点击“查看业务详情”可查看该笔业务的申报信息;点击“查看联系函详情”可查看联系函状态和转出地中心返回的信息;点击“打印回执”获取业务办理回执。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申报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在“异地转入”栏目申报。
查询进度:打开“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在“我要查询栏目”点击“归集(缴存)”——点击“异地转移业务”。点击“业务详情”可查看该笔业务的申报信息;点击“查看联系函详情”可查看联系函状态和转出地中心返回的信息。
(二)单位
申报流程: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单位用户”——由经办人或专办员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职工异地转入”栏目申报。
查询进度: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经办人或专办员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查询”——“单位业务办理查询”——“异地转移业务”中查看业务状态,可选中业务后点击“查看详情”可查看该笔业务的申报信息;在“查看详情”页面选中职工信息后点击“联系函详情”可查看对应职工的异地转移联系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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