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性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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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科室:眼科
魏文斌医典专家团
北京同仁医院主任医师
北京同仁医院副院长、眼科主任、同仁眼科中心副主任、眼科学院副院长,中国医药教育学会眼科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词内容由百度健康医典原创,三审三校

概述
  • 因眼睛调节不佳导致的功能性近视
  • 好发于青少年儿童,长时间近距离用眼者
  • 一般为 150 度以下,视物模糊症状不稳定
  • 积极干预可恢复正常,持续发展可为“真”近视

疾病定义


首先需要说明“假性近视“并非一个真正的疾病名称,而是相对于近视这一疾病而言,这类近视属于可以恢复的临时状态,又称为调节性近视、功能性近视。

假性近视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睫状肌的持续收缩,过度调节,形成调节痉挛,使晶状体屈光度增加,眼球处于近视状态,通过放松、休息、散瞳干预后可视力恢复正常,不需要佩戴眼镜,需要和真性近视进行鉴别。

病因

青少年假性近视多由用眼过度和环境因素影响。


基本病因

假性近视可能是发展为近视的前期表现,因此其病因同近视,为遗传因素、环境因素的综合作用。

青少年处于发育阶段,眼部调节功能不甚健全和稳定,也是发生假性近视的基本病因。

诱发因素

长期不良用眼习惯,包括近距离长期用眼、长期凝视电子屏,是假性近视比较肯定的诱发因素,同时随着诱发因素的控制,假性近视还会恢复正常。

症状

具有轻度近视症状(一般低于150度,很少超过200度),视远处模糊,但模糊程度不稳定。

典型症状与伴随症状

  • 看近处基本正常,看远处视物模糊,模糊程度经常有变化,甚至经休息或滴用散瞳剂之后恢复正常;
  • 视疲劳症状明显,由于调节力过强,可能出现眩晕、眼胀、眼痛等自觉症状;
  • 无眼底病变症状。
就医

假性近视通常是在因疑为近视而就诊时发现的,一旦确定为假性近视,须积极干预,预防继续发展为“真”近视。

就诊科室

眼科

相关检查与鉴别诊断

最重要的就是视力检查和散瞳剂(睫状肌麻痹剂)后的检查,通过规范滴用散瞳剂之后,视力恢复正常,则可诊为假性近视。

这里有一种特殊情况,通过散瞳验光后发现近视度数降低,此时为真性近视与假性近视混合。

治疗

假性近视的治疗以休息、纠正不良用眼习惯、缓解睫状肌疲劳为主。

 一般治疗

  • 单纯的假性近视无须佩戴眼镜
  • 纠正不良用眼习惯预防假性近视发展
  • 利用各种措施(物理的、光学的、药物的)放松调节肌

其中,目前市面有各种治疗假性近视的物理方法、仪器均是理论上的探讨,没有具体的确切疗效,有的治疗仪甚至对眼睛有损,应该慎重对待。

药物治疗

由于个体差异大,用药不存在绝对的最好、最快、最有效,除常用非处方药外,应在医生指导下充分结合个人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药物。

有学者提出用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或0.25%托吡卡胺滴眼液,可有效解除眼部睫状肌痉挛,但是这类治疗仍在探索中,未进入教材或指南。

中医治疗

一些放松调节肌的中医方法有待进一步验证和探讨。

预后

假性近视通过积极治疗或休息一个阶段,视力就有不同程度的恢复,甚至可以完全恢复。

日常

认真对待假性近视,通过改善用眼习惯、避免眼部过度疲劳等日常措施,让假性近视尽量恢复。

日常生活管理

在治疗的基础上应同时实施日常护理干预,通过心理疏导、生理干预、健康教育等干预方法让患者正确认识假性近视疾病,缓解患者心理压力,督促患者以正确的方式和姿势用眼,改变其用眼不良行为,避免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中眼睛过度疲劳。

日常病情监测

建议至少每3个月到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特别注意事项

严格控制手机、游戏机等电子产品的使用,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 15 min,每天累计不宜超过 1 h,使用电子产品学习 30 ~ 40 min 后,应休息远眺放松 10 min。

预防

预防措施同“近视”,特别强调培养良好的用眼习惯;定期检查视力发展情况。

以上内容由魏文斌主任医师参与编审,仅供医学知识科普使用, 不能替代专业诊疗意见,具体决策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