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李,听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评估费降了,但我购买二手房时评估收费是按千分之三的标准收,该怎么办?[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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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为进一步降低申贷职工费用支出,持续减轻申贷职工的经济负担,自2015年12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资格审核认定以及与评估机构签订《房地产评估机构诚信履约承诺书》等形式,推动降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费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评估机构统一按照房屋评估价格0.4‰、500元封顶的标准收取评估费。如您遇到按高于上述标准收取评估费情形的,可向受理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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