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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房产证延期办理违约问题。

购房合同里有如下内容:[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卖方应当在商品房实际交付,且买方提供所有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资料和费用之日起36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卖方责任导致买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房产为期房,当时延期交房付了违约金,后大概在第三年才办理房产证,请问是否算违约?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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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旭 经纪人

    不算违约,因为延期交房已经有了赔付,房产证是交房180天开始办理的,所以不存在违约

  • 了解ta 头像
    常志涛 经纪人

    你好 只要是合同内约定以外的都可以认定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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