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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律师怎样办理案件

案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发生时的诊疗经过、既往病史、家族史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 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目录

  • 1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向医疗单位、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相关提请处理所引起的纠纷。

    医疗纠纷防范的几个要点

    1.执行查对制度,要求医护人员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责任结合在一起,贯彻于医疗活动中,使其成为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

    2.执行检诊制度误诊漏诊常常是由于诊疗经验、技术和责任心等综合因素造成的。医疗管理有接诊、三级查房、会诊以及病案讨论等制度,严格执行这些制度会使误诊、漏诊率大大减低。

    3.健全病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可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纠纷的复杂性。病案作为医疗档案,是医生对病情分析和处理的真实记录,当发生纠纷时,它又是出具医疗鉴定和调解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依据。

    4.医护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 护理人员必须学法、懂法。对已经发生的差错和护理纠纷应采取个案分析,对案例进行讨论剖析,从法律的角度来认识纠纷产生的原因,使全体护理人员逐渐学法、懂法,并运用到护理实践中去,提高护士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5.重视临床护理记录的法律意义 护理记录不仅是临床诊治病人病史资料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体现了护理质量的高低,是医疗、护理、教学、科研、护理管理的重要工具。具有法律效应,可以成为权威性书证材料,所以必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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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尽管不少医患纠纷源自院方原因导致的医疗事故,但是患方也应该清楚,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6种状况并不属于医疗事故,患方不应对此做无理的纠缠:

      (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可按照医疗操作规范采取紧急救治措施。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事故。所谓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医疗意外的发生是难以预料的,医护人员主观上不存在过失,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突然发生的,是医护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不能预见、防范和避免的。医护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无法预见可能会产生的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3)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护人员在给病人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输血后病人仍出现不良后果的。

      (4)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例如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或私自服药,或者个别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病状,不接受医护人员的合理治疗措施,过早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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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起诉时应注意的问题

    ⑴责任竞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竞合,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医*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⑵诉讼请求不宜一步到位:医疗损害涉及的经济赔偿范围中有许多项目包括伤残补助费、营养、护理期限、休息期限、医疗依赖期限及费用等需要鉴定后方可确定,代理律师应根据鉴定结果适时变更诉讼请求。⑶事实与理由:根据证据审查情况或已获取证据范围决定书写简易诉状或非简易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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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如何办理医患纠纷案件

    如何办理医患纠纷案件

    一、弄清受理条件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有的医患纠纷有人身损害结果及经济损失发生,有的医患纠纷没有人身损害结果但有经济损失发生。律师在决定是否受理时可以考虑以下情形:⑴是否发生医患关系;医患关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雇员与患者及其亲属之间在医疗活动中发生以社会伦理道德为基础的医疗技术服务合同关系。代理律师应当审查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发生了医患关系(即看病或求医的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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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律师代理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办案程序

    一、接受咨询了解医疗纠纷发生的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目前所处的状态。并作出初步的分析和判断。二、受理条件1、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决定是否受理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形:(1)医方的主体资格;(2)医疗行为是否不当;(3)损害后果;(4)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5)诉讼时效2、医方的主体资格: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科目核定情况;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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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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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疑问咨询律师专业律师解答
  • 长期护理费赔偿标准 2026-05-27

    长期护理费赔偿标准需综合多因素确定。 一般会考虑护理依赖程度,分为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 护理期限通常根据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来判定。 赔偿费用计算方面,若有固定收入,按照误工费计算方式,即误工收入乘以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则参照同行业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如《民法典》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护理费等合理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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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最新的轻微伤鉴定标准主要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在头颈部损伤方面,如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等属于轻微伤。面部损伤中,面部软组织创;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等符合轻微伤标准。 肢体损伤里,肢体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等都可鉴定为轻微伤。 此外,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也有相应明确规定。轻微伤的鉴定需专业法医依据此标准,综合各方面损伤情况进行准确判定,以保障司法程序中相关责任认定等工作的公正合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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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认定医疗事故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 行为具有违法性,违反了相关医疗卫生管理规定。 3. 主观上存在过失,而非故意。 4. 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损害包括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 5. 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例如,手术中因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患者体内遗留纱布,引发感染等不良后果,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具体判定需经法定程序,由专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依据相关标准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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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医疗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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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律师,北京尚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医疗律师、医事法律部主任,医疗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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