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家庭承包的核心是“户”而非个人,即使家庭成员死亡,只要“户”存在,土地权益仍受法律保护。若承包户内所有成员均去世(即“整户消亡”),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此外,若承包方自愿交回土地或国家因...
你好,需要咨询村里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即使家庭成员的户口已经迁出原居住地,只要原承包合同未到期,并且该家庭仍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则理论上仍然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在户口迁移过程中,家庭主动放弃了土地承包...
本案系因福州市某某区某某镇人民政府违法强制拆除黄某某等四人所有的“某某厅”房屋引发的行政赔偿纠纷。经两审程序,法院最终维持一审判决,判令镇政府赔偿房屋损失数百万元及利息。党胜律师团队首席律师田党胜律师...
上诉人吕某某因与被上诉人三亚安某农旅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原审被告三亚市吉阳区安某村民委员会、三亚市吉阳区安某村安某村民小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审第三人董某某农村土地补偿款纠纷一案,上诉人吕某某委托党胜...
本案围绕公房承租人房屋被拆除后的系列权益纠纷展开,涉及行政行为合法性、征收补偿安置以及赔偿责任认定等多方面法律问题,对于理解公房征收相关法律规定与实践操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1.行政行为合法性判定1.强...
原告韩某为某村成员,2011 年,因村修建村路需要,村委将村北废弃坑塘(总面积2349.4 平方米)提供给原告作为宅基地建房使用,原告支付对价八万元。 取得该处宅基地后,原告花费大量资金回填土方平整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