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龙
【基本资料】 刘龙律师,男,苗族,贵州省丹寨县兴仁镇人,2014年毕业于西安培华学院法学专业,2024年毕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201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先后就职于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麻江县供销社社员股金专业合作社(法务专员)、贵州黔盛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贵州省丹寨县司法局贵州华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为贵州追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社会职务】黔东南州人民监督员、丹寨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调解室常驻调解员、丹寨县法学会会员、丹寨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丹寨县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丹寨县村居社区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业务范围】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仲裁、经济合同、民间借贷、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行政复议、文书起草、文件审核、法律顾问等。 【个人评价】刘龙律师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判断及逻辑分析思维,能够从案件证据中抽丝剥茧,找到关键性定案依据,有较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擅长处理疑难复杂和突发性案件,执业至今已经成功办理过数百起诉讼及非诉案件,坚持专研法律法规,为当事人及企事业单位做到防范经营风险,真正做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 【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龙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代理经典案例】 1.2017年麻江县供销社社员股金专业合作社诉陈某某金融借贷纠纷一案,成功为其追回100多万元债权; 2.2019年何某某等7人涉及恶势力性犯罪,为被告人王某某辩护判处缓刑; 3.2020年肖某某等22人涉嫌黑势力性犯罪,为被告人蒋某辩护从轻判罚; 4.2019年为高某代理离婚案件,成功诉请离婚取得孩子抚养权并依法分割财产; 5.2020年张某某广东东莞上班期间因机器发生故障触电不甚死亡,刘龙律师与用人单位多次协商赔付130余万元,远远超过当地工亡赔付标准; 6.2018年吴某某诉高某某名誉权纠纷一案,被告高某某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并当庭赔礼道歉,自行删除捏造诽谤的事实; 7.2020年三都县韦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为韦某某代理获得赔偿款12万余元; 8.2018年三都县吴某某诉与县政府行政确权纠纷一案,为原告吴某某代理胜诉,依法撤销三都县政府作出的决定并责令限期重新作出处理; 9.2021年无偿法律援助陈某等7名民工追回劳务费1.2万余元; 10.2021年丹寨县杨某某四人上班10来年未签订合同被解雇,提起仲裁经济补偿金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