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并不一定就属于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形式,通常涉及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如果只是双方签订了合同,但并不存在上述劳务派遣的典型特征,比如合同明确约定是普通的雇佣关系,劳动者直接为一方提供劳动服务,不存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分等情况,那么就不属于劳务派遣。
然而,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由一方派遣到另一方工作,劳动者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同时在用工单位处从事劳动,这种情况下则属于劳务派遣。具体是否属于劳务派遣,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实际的用工情况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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