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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证券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章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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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练习章节为:第四章 第一节 证券一级市场
1、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是()。
A.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未超过200人
B.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210人,其中不包含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
C.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210人,其中包含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20人
D.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证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证券: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2、下列符合欺诈发行证券罪,符合立案追诉标准,应予立案追诉的有( )。
A. 发行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
B.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C. 虚增或者虚减营业收入达到当期营业收入总额30%以上的
D. 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100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募集资金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2)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资产总额30%以上的;
(3)虚增或者虚减营业收入达到当期营业收入总额30%以上的;
(4)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利润总额30%以上的;
(5)隐瞒或者编造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12个月的累计数额达到最近一期披露的净资产50%以上的;
(6)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100万元以上的;
(7)为欺诈发行证券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8)为欺诈发行证券向负有金融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或者人员行贿的;
(9)募集的资金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10)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3、在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责任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法人的,其负责人应当认定为( )。
A. 直接行为人
B.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C. 企业
D.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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