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未婚独居女性离世后##单身独居人士的生前身后难题#46岁的蒋婷在一次突发脑出血后入院,两月后不幸离世。
蒋婷未婚、独居,没有直系亲属。就连开颅手术家属签字,都是她的朋友李瑾费劲力气才找到了吴晨——吴晨的爷爷和蒋婷的奶奶是亲姐弟,两人只在逢年过节吃饭时才有接触。
没有直系亲属的事实一直在影响着蒋婷治疗的后续。重症监护室的费用每天在五千到一万不等,到11月中旬,医药费已高达约21万元。李瑾知道蒋婷有两份保险——医疗险和重疾险。李瑾称,医疗险一般是要出院后拿着发票报销,她当时想和保险公司商量垫付,但对方坚持称需要直系亲属申请,直到蒋婷的事情上新闻后,才由居委会担起“临时监护人”职责,保险公司开了绿色通道。重疾险赔同步付款约有50万元,要打到银行卡。但又因“临时监护人”并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原因无法办理取款业务。“又陷入了死循环。”李瑾说。
12月14日,蒋婷去世。但随之而来的又是无直系亲属带来的“遗产纠纷”。李瑾和吴晨想用蒋婷留下的遗产为她置办墓地,并开一场告别会。不过,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虹口区民政部门表示,根据《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常情况由逝者近亲属承办丧事,对于蒋婷这样的独居者,如果远房亲属愿意承办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但购置墓地的支出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且后续维护费用仍需由其承担。
从手术签字、医疗费用垫付,到身后丧葬与遗产处置,一连串现实问题在她病倒后迅速显现。蒋婷的经历并非个案,在独居人群不断扩大的当下,谁来为他们日后的处境作出决定、如何保障其生前与身后的尊严,正成为一个越来越紧迫的社会议题。
记者|栾若曦
编辑|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