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施治、源头治理,聚焦国企领域关键环节严格日常监督,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文化等融入国企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全过程,纵深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嵩明县纪委监委聚焦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薪酬管理、融资担保、招投标、资金拨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联合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强化制度建设专项监督,以强监督擦亮国企清廉底色,并督促县国资委以政治领廉、制度固廉、监管护廉、文化润廉为抓手,将清廉国企建设贯穿于县属国有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进一步夯实国有企业的良好发展基础。
同时,聚焦国企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存在的制度漏洞,监督推动国企党工委围绕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立足职责定位,研究制定嵩明县属国有企业借款和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进一步明晰嵩明县属国有企业及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等一系列制度办法,进一步厘清县属国有企业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对中介机构的选聘及委托服务行为和县属国有企业借款和担保行为,扎紧清廉国企建设的制度篱笆。
在日常监督中,嵩明县纪委监委督促国企党工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平台,采用专题授课、网络授课、结构化研讨、思考交流等方式,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从思想上筑牢清正廉洁的防线。
“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嵩明县国资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以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为契机,坚持一手抓主责主业、一手抓廉洁建设,推进清廉元素融入企业发展的各环节,不断为国企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廉动力”。(李勇 向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