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260203202400519
- 信息所属单位
- 畜牧兽医局
- 信息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41号
- 文 号
-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41号
- 生效日期
- 2024年10月29日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01日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优化兽药注册审批制度,促进兽用环境消毒剂、体外兽医诊断制品的创新研发和加快上市应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以及原农业部公告第422号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42号有关注册资料要求,我部组织修订了《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和《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已受理但被退回的注册申请,重新提交申请的,可按本要求进行技术审查。此前相关文件要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 索 引 号
- 07B260203202400519
- 信息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41号
- 文 号
-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41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畜牧兽医局
- 生效日期
- 2024年10月29日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01日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优化兽药注册审批制度,促进兽用环境消毒剂、体外兽医诊断制品的创新研发和加快上市应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以及原农业部公告第422号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42号有关注册资料要求,我部组织修订了《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和《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已受理但被退回的注册申请,重新提交申请的,可按本要求进行技术审查。此前相关文件要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41号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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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兽药注册审批制度,促进兽用环境消毒剂、体外兽医诊断制品的创新研发和加快上市应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以及原农业部公告第422号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42号有关注册资料要求,我部组织修订了《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和《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已受理但被退回的注册申请,重新提交申请的,可按本要求进行技术审查。此前相关文件要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
2.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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