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驰 范瑞恒 近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天津银行等五家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齐聚天津银行,联合举办了“打击违法,维护金融保安全;齐心为民,守护权益防风险”暨第三届“同讲一堂课”活动。
“这次活动给了我们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天津银行行长吴洪涛介绍,今年9月是“金融教育宣传月”,此次活动的目的是凝聚打击治理金融犯罪合力,共同推进金融法治建设。
“金融犯罪所带来的后果危害大、影响深,不但危及国家金融体系稳定,危及国家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天津银行法律事务部诉讼管理团队负责人周天保认为,要在加强金融风险识别水平、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法治宣传培训等方面持续发力。
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于绪臣以《我市银行工作人员在金融犯罪中的行为特征及防控对策》为题,结合职业生涯办理的相关案件,从金融领域涉及的主要罪名出发,分析了不同罪名中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特征,就贷款业务的风险点进行了汇总分析并提出防范对策建议。
天津市检一分院三级高级检察官王皓介绍,金融信贷类犯罪往往法律关系复杂,对此司法办案人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准确界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对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王皓建议,要树立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企的自觉性,将法治建设列为企业领导和普通员工的培训内容,重视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统领作用,推进企业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要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制发司法建议,推动各类金融违法犯罪向事前预防转型。”天津市一中院副院长肖克健表示,要以效能提升为目标,强化审判职能延伸,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
“下一步,检察院将加强与公安、法院、金融监管部门等单位的沟通协作,打破思想壁垒、消弭认识分歧、凝聚法治共识,形成依法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的合力。”天津市检一分院副检察长杨帆说。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