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浅层地热能)及绿色建筑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建国70周年以来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及应用成果,大力推进我省浅层地热能在建筑中的应用和绿色建筑健康有序发展,提升行业影响力,拟在“2019湖南(长沙)装配式建筑与工程技术博览会”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浅层地热能)示范项目及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发布。现面向全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浅层地热能)示范项目”及“绿色建筑示范项目”遴选活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浅层地热能)示范项目的遴选条件
1.先进性。在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方面,与国内同类技术性能相比具有先进性,并能发挥技术优势及行业带动效应。
2.成熟性。具备产业及推广应用条件,有工程应用实例检验效果好的优先。
3.产权清晰。知识产权权属明确,无任何纠纷,技术知识产权持有者同意技术转化推广应用。
4.获奖情况。获得鲁班工程奖、詹天佑工程奖、建筑工程装饰奖、省芙蓉奖者优先。获得省部级以上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信息化示范工程者优先。
5.已竣工验收,在我省完成的项目,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并有专门的能效测评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浅层地热能)效果进行测评。对项目实行专业化运行管理及系统维护,项目稳定高效运行。
(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遴选条件
1.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综合效果显著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等工程项目。
2.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以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3.取得二星及以上星级的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或运行评价标识。
4.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运行效果良好,选用的绿色建筑技术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创新性,实现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的统一。
5.项目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
6.申报单位原则上由建设单位为申报主体,鼓励设计、施工总承包、技术咨询等主要参建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浅层地热能)示范项目的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参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浅层地热能)清单》(见附件)填写。
2.请各单位推荐2-5个项目参与遴选活动,申报材料应文字简洁精练、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包括应用单位及应用情况、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具有应用推广影响力描述,约200字),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9月17日前报送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参考《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填写。
2.请各单位推荐2-5个项目参与遴选活动,申报材料应文字简洁精练、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运行情况总结及应用情况、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具有应用推广影响力描述),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9月17日前报送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和磊
电 话:0731—88950078
电子邮箱: hnjstkjc@163.com。
附件: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浅层地热能)清单.doc
2.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材料.doc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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