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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誉参半的今日头条前路漫漫
  6月3日,今日头条创始人兼CEO张一鸣向媒体宣布“今日头条”本周获得1亿美元的第三轮融资,而投资方对其估值至少达到5亿美元(30亿元人民币)。
  一时间行业里掀起争辩,正方津津乐道地解析这款新闻资讯应用走红的秘诀,反方则不遗余力地抨击它窃取知识产权的不良行为。毁誉参半的今日头条究竟承受着怎样的双重评价?未来的今日头条又将如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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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传统的新闻客户端产品上,用户阅读到的新闻大都是经过编辑筛选的,有着很强的编辑意志在里面,而在今日头条的产品里,这种人的主观因素被最大限度的削弱。
  今日头条背后倚仗的是IT领域前沿的推荐引擎和机器学习相关的技术,通过分析用户的行为习惯,由机器判断哪些信息是用户感兴趣的,进而向其进行推送。
  简而言之,在今日头条上,你看到符合自己兴趣信息的概率要远超过其他同类型的产品。这意味着,每个用户在其首页上看到的新闻都是不同的,正如今日头条登陆页上的那句广告语所说——“你关心的才是头条”。相比之下,传统新闻客户端打开之后都是千人一面。另外,随着用户使用时间的增加,今日头条推送的新闻也会越发精准。
  对于今日头条这样的内容分发应用,除了产品本身技术层面的挑战,更大的挑战在于要获取到足够多的原始信息,只有收集到足够多的信息,个性化的分发才可能实现。这次今日头条的侵权麻烦正是出现在收集信息的这一环节上,一些媒体指责今日头条未经许可抓取了它们的内容,而今日头条则辩称,主观上并没有侵权的意图,只是为了方便用户阅读,对一些对移动端支持不够的网站进行了转码,并且也承认这种做法存在争议。
  在今日头条的引领之下,从2013年开始,搜狐、网易以及百度的新闻客户端产品纷纷开始向今日头条靠拢,将推荐引擎技术引入自己的产品中。
  从2012年下半年产品上线,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发展,眼下今日头条的用户规模已经超过1亿,其中日活跃用户已经超过1000万,月活跃用户达到4000万。 【阅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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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的创新,在于它对新闻渠道的彻底重组,基于破坏性技术的产品通常价格更低、性能更简单、体积更小,而且通常更为方便消费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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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搜狐起诉今日头条是一场商业战争,不妨说这是传统媒体与移动新闻阅读平台的革命之战,创新模式PK传统巨头,今日头条是成了移动互联网上的“搅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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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4日,搜狐公司宣布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
在此之前,也有新京报网、21世纪网等多家媒体以及众多媒体人多次声讨今日头条“搬运”新闻的行为,而其也刚刚与《广州日报》结束著作权诉讼。
  遗憾的是,笔者并未看出今日头条真正对其行为的反思。在其官网上,今日头条的“合作声明”醒目的提醒着新闻的生产者们:如媒体不希望内容被《今日头条》推荐,请及时邮件至某某邮箱,或在网站页面中根据拒绝蜘蛛协议加注拒绝收录的标记,我们将对有异议的内容采取断开链接的做法。也就是说,“码农”告诉各位媒体,如果你不想被侵权,请主动联系今日头条,或者在网络页面中加以标记,仍然背离了著作权法“先许可,后使用”的基本原则。
  有业内人士指出,新技术的发展,将会给传统媒体带来更多冲击。但技术的发展不应当带来版权保护的恶化。如果靠“搬运”内容可以暴富,谁还愿意“生产”内容?如果基本的著作权得不到保障,我们的文化产业如何发展?
  我们关注的版权问题,会是今日头条的头条吗?【阅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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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链接如果是完整展现、对原网页不做任何调整或者改动,与搜索引擎类似,不构成侵权。但如果通过技术转码进行优化,屏蔽掉原网页的广告或其他内容,存在版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双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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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懂得“拿来”,学不会创造,无论披着什么新潮外衣,都注定是皇帝的新装。网络不是巧取豪夺的江湖,必须坚守“先许可,后使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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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头条”获得上亿融资,其后估值上到5亿之后,立即引发了媒体界的大地震。不过我说句丑话在前头,这都属于这些媒体界人士的先是“羡慕嫉妒恨”、然后“也想分杯羹”所致。理由是考虑一个反向事实,那就是如果“今日头条”只值5千?是的,当今日头条刚起步的时候,这帮也想分杯羹的早干嘛去了呢?
   答案是之前维权不值得,收益太低。成本/收益问题永远是精明计算的第一考量。这就是辜朝明在解释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时说的,流动性不足不是因为企业没钱,是因为企业有钱先去平自己的资产负载表,不是用于再投资。因为这个时候缺钱,你有点钱就可以压低还钱的成本。
   对今日头条的维权是两阶段策略。第一阶段,一个小APP,你觉得反正它也没钱,维权不值得,因为收益率太低;第二个阶段,忽成大金猪,它有钱了,所以比较尽管很高的维权成本,但预期收益上去了,所以大家就跳出来维权。
   换个例子,也是一样。比如说“腾讯大家”上的文章被一个小破网站侵权使用了,你会怎么办呢?通常就是听之任之。就算打一个电话过去让其下架,你都觉得没有必要,因为实在是太不值得了。但如果是一个大的网站侵权,你会怎么办呢?保留证据到一定的量,足以证明是系统性侵权,然后有足够的收益的时候,你再维权。所以还是成本收益的考虑。【阅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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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是一种基础的财产权利,可以放弃,但不能强制或者被诱导放弃。那么,如果“今日头条”的供应方完全是不在乎版权的自媒体,我们没任何意见,我们乐见其成“今日头条”是一个自媒体大杂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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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的潜在价值是背后这一套引擎,可复制性非常强,在不同的垂直领域都可能有发展,从而形成各种入口。这套后台引擎,我想是大家对今日头条如此估值的很主要的一个理由。
结束语
  随着不断有大型媒体机构对今日头条发起版权诉讼,可想未来今日头条的版权费用将大举抬高,网络爬虫的免费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我们也看到,很多之前猛烈抨击今日头条的媒体机构,在与后者接触后,也逐步与今日头条达成和解。一方面有流量,另一方面有钱赚,传统媒体机构不仅找到了存在感,更找到了内容变现的另一种方式——别说苍蝇太小不是肉,传统媒体机构本已没有多少肉可以啃了!
  今日头条的巨大流量和相对科学的推荐机制,可以保证自媒体内容快速传播,而这和微信公众账号的封闭、信息流转不便完全不同。好的原创内容和编辑再加工的内容,完全有可能凭借今日头条这个平台,获得更大的关注度。
  移动互联网的时代之下,渠道为王。今日头条受到资本的追捧就是一个例证。今日头条本身不做内容,它没有雇用一个记者或者编辑,只是基于复杂的数学模型给读者推送新闻信息。究其实质,今日头条就是一个新闻信息传播的渠道。
  那么内容到底重不重要?纸媒们大多信奉“内容为王”,但是“内容为王”其实是个伪命题。不是所有内容都能称王的,只有高质量、稀缺的内容才能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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