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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支撑“双碳”目标实现
2024-07-26 来源:社科院专刊总第698期 作者:庄芹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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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芹芹(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碳达峰碳中和是经济社会环境领域的深刻变革,其实现关键是用绿色低碳技术替代高污染高耗能技术,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以技术创新和产业重构协同推动减碳、治污、增绿、增长。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不同于欧美发达国家,我国需要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做大做强制造业的同时,协同推进碳减排、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

  “十四五”时期,要以市场导向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为关键支撑,推动产业双碳发展和实体经济绿色转型同步。市场导向是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外部性内部化的关键,强调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三者统一。当前,我国技术创新朝着绿色化低碳化方向不断发展,绿色技术创新规模快速增长,并逐渐向全球扩散。我国市场在全球绿色技术创新中的相对重要性不断加强,环境管理领域绿色技术创新活跃,数字经济与绿色技术融合创新趋势明显。但整体上看,我国绿色低碳技术发展仍然面临诸多制约因素,对产业转型和“双碳”目标实现的支撑力度明显不足。具体来说,一是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顶层制度设计不完善,缺乏方向引导与标准引领。二是市场导向机制不健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基础薄弱,技术供给处于低水平且不平衡状态。三是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率不高,创新模式与组织体系有待完善。四是政府采购制度不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市场需求不足。五是绿色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法治保障有待加强。

  针对当前我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的制约因素,要发挥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积极作用,调动政府、制造企业、科研院所、社团组织等不同主体的积极性,构建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产业发展贯通融合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技术、资金、人才等绿色创新要素充分流动,实现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链、绿色产业链、绿色资金链“无缝链接”。

  第一,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方向引导与标准引领。一是强化顶层制度设计,推动各个领域、环节、部门统筹协调。协调好中央与地方、各个部门以及多个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中央政府积极推动基本制度设计和发展战略制定,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推动区域绿色发展战略落实。通过完善顶层制度设计,明确各方职责,推动多主体分工协同,企业发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高校及科研院所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研发能力,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绿色创新创业孵化、检验检测以及知识产权等服务。二是积极引导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方向,根据地区产业结构、科技创新水平和环境发展情况,建立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分类考核机制。对以服务业为主导、科技创新水平较高的地区,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创新考核;对以重工业为主导、科技创新能力相对滞后、环保压力较大的地区,强化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考核。三是加强标准引领,建立绿色低碳技术标准体系。在污染防治、城市绿色发展、资源节约利用等重点领域修订绿色低碳技术标准,在产品能效、能耗限额、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完善强制性标准。

  第二,完善市场导向机制,建立面向市场需求的绿色低碳技术供给体系。首先,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原始创新攻关,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握新一轮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趋势特征,对标国际领先技术,继续在环境管理、节能环保等领域加大研发,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引领,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其次,强化企业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发挥龙头骨干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大中小企业、“产学研金介”多主体共同参与,形成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置、节能降耗等领域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联合体。再次,推动绿色低碳技术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对高校、科研院所的原始技术创新活动,要在立项、研发与试验过程中强化面向绿色发展实际需要与市场需求。建立严格监管与有效激励相结合的长效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绿色低碳技术设备和人员投入以及产品、服务推广,提高企业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收益。

  第三,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完善创新模式与组织体系。一是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组织模式,形成“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高效协同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生态。围绕一批新兴绿色产业的基础技术、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合作模式,实现各类主体、多种要素的有机融合。借鉴相关国家创新共同体模式,探索由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组成协同创新体,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与研究机构协同的直接资助与补助力度。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联盟,加强政府对关键领域技术创新联盟的引导。二是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服务力度,提高创新成果产业转化率。建立国家级绿色低碳技术交易市场,规范交易专项制度与秩序。培育绿色低碳技术交易中介机构,培育一批懂技术、懂绿色发展、懂法律的高水平“经纪人”,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纽带桥梁、引导融通作用。建立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区、绿色低碳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建立绿色低碳技术“双创”空间,引导人才、项目、资金等资源集聚,推动创新成果充分转化应用。三是加大绿色金融供给,建设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建立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开发多种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发展绿色创业投资和股票基金、绿色保险、绿色产业基金等绿色金融工具,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第四,激发绿色低碳技术市场需求,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强化全社会绿色消费牵引。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发挥政府在绿色消费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设立绿色采购专项制度,明确绿色采购标准与具体采购清单,加速培育绿色低碳技术竞争优势。同时,加强市场监管,灵活运用税收优惠、补贴等政策引导绿色消费,完善公众绿色消费导向体系。此外,还应提高公众和社会组织的参与程度,营造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基于全国节能宣传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加强对绿色消费概念和绿色产品的宣传。结合大气污染治理、垃圾分类等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发起绿色出行比赛、绿色包装创意大赛、垃圾分类方案大赛等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专项赛事。

  第五,强化法律法规约束力,加强绿色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立法,做好配套法律法规制定,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绿色专利制度,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应用、产业化各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借鉴国际经验,立足我国实际,尽快明确“绿色专利”内涵,划分专利技术领域,制定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分类清单。建立绿色专利数据库与专利检索系统,推动绿色低碳技术信息开放共享。打造知识产权审查、确权、维权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体系,探索开通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服务“快速通道”,缩短创新周期,激发创新活力。加强多部门联动,提高绿色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形成知识产权保护联系机制、公益服务机制、工作联动机制。

责任编辑:高莹(报纸) 张黎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