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相关问题
-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
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依此规定,你们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假如是卖方违约,不与你去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使房屋无法过户,你可以要求他承担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但由于卖方的违约,给你造成了明确的损失,你可以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如果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我是全款在重庆买房,现在想提公积金,只有不动产复印件和(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能不能提取公积金,购买时,是夫妻二人...
-
我是全款买房,现在想提公积金,只有不动产复印件和(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能不能提取公积金,购买时,是夫妻二人共同购...
-
我在重庆购买二手房一套,已办过户手续且仍在贷款中,现欲提取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交首次购买商品房中所含的几项提取材料,如《重庆市预购商...
答: 该员工既有购房,又是农村户口,他可以直接选择用户口本及身份证两样的复印件交给单位办公积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