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以两人名义在江浦04年买了一套房子,用的是组合贷款(公积金和商贷都用的),已还清,房产证已办。07年在浦——南京
我和老婆以两人名义在江浦04年买了一套房子,用的是组合贷款(公积金和商贷都用的),已还清,房产证已办。07年在浦口买了一套房,用的是老婆的名字,商贷,已还清,房产证已办。10年在江浦全额买了一套房子,没用贷款,用的是我自己的名字,还没办房产证。现在,我想在南京主城买套房子,请问如果不想出手这三套已有的房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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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这样是不能再在南京买房子了。除非卖掉其中两套。即便这样,买房也要不能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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