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房开逾期交房,合同里前后矛盾,我们能拿违约金吗
买了在建的房子,合同规定2015年10月1日交房,但是至今迟迟没建设好,多次催问,都说很快就建好。今天再去询问说一切按合同办事。在合同中写:如逾期交房超过60日的,甲方(房开)应当按照乙方(购买者)已经缴纳的款项以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60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书之日开始7日内全部退回全部保证金和违约金,乙方如到期不解除本合同的,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请问我们如果继续等房子建好,能拿到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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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签订协议放弃违约金是有效的。当然也可以有其他处理方法 你好!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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