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龙岩长汀缴纳公积金,老公户籍在厦门,在厦门买了一套二手房。去年想提取公积金还贷,说买房要在落户之后,而他买房是在落户之前。不知今年还是不是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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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部分贷款、提取政策的通知》(龙住公[2015]47号),“取消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限制。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龙岩行政区域外购建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提交本人或配偶购建房前在购建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交证明)。”你还厦门的住房贷款,可以不必提供本人或配偶购房前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如有其他疑问,请直接与龙岩长汀管理部联系,电话:680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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