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建设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任会,来自芜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的19名建设工程领域专家正式受聘成为芜湖中院建设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标志着芜湖中院建设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正式成立。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章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副院长汪万荣主持会议,首届建设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代表受邀参会,市中院技术处、督察室、民四庭等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关于成立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决定》,解读了《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章锦、汪万荣为受聘专家发放聘书。芜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一级造价师高军、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师王军作为专家代表发言。高军表示,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客观、公正地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在提供咨询的过程中,紧绷廉洁之弦,守住廉洁底线。王军表示,建筑行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履行专家义务,共同为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章锦充分肯定了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的重要意义,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鉴定机构的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判结果,只有鉴定工作规范、准确,才能为建设工程案件审判提供可靠依据。二是坚守清正廉洁底线,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格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坚守职业操守,自觉接受监督,坚决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每一份鉴定意见建议都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三是完善鉴定程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鉴定程序的规范化是提升司法质量、增强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可以有效保障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为案件的公正审理提供坚实的证据基础。
下一步,芜湖中院将利用专家咨询委员会这一新的平台,借助专家智慧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切实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和司法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