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up one dir, main page]

关闭
文旅部等三部门联合开展红色讲解员进校园活动
发表时间:2022-05-20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官网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关于开展“赓续红色血脉 培育时代新人”

红色讲解员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教育厅(教委)、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培育时代新人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广泛开展好“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赓续红色血脉、争当时代新人,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赓续红色血脉 培育时代新人”红色讲解员进校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

  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聚焦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讲好党的故事、革命故事、英雄的故事,重点突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入阐释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永远跟党走的信仰信念信心。

  二、活动主题

  赓续红色血脉 培育时代新人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0月

  四、活动内容

  1.组织红色讲解员开展校园宣讲活动。各地文化和旅游系统相关单位围绕活动目标,以优秀红色讲解员为示范带动,组成宣讲组,走进当地大中小学校开展主题宣讲。红色讲解员要找准学生的兴趣点,充分挖掘当地红色资源育人功能,结合青少年学生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创新运用红色故事、文物展示、道具展示等喜闻乐见的方式,配合使用视频、音频、PPT 等多媒体素材,增强宣讲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激发青少年学生的情感共鸣。

  2.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参观学习活动。支持大中小学校结合入团仪式、主题团日、主题队课等活动,用好节庆日、纪念日,组织青少年学生走进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革命遗址遗迹、革命纪念设施等,开展具有庄重感、仪式感、参与感的主题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学生身临其境聆听红色故事,接受红色教育、感悟伟大精神。

  3.组织青少年学生讲述红色故事。指导大中小学校开展“我是青少年红色讲解员”行动,利用思政课、团课、团日、主题班队会等,让青少年学生讲述红色故事,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争做红色传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精神力量。

  4.邀请先进典型代表讲述红色故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邀请功勋模范人物、“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以及青年典型代表,走进学校广泛开展校园宣讲,让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团结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及革命烈士后代用真实感人的历史资料和亲身经历,为广大青少年学生讲述红色故事。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牵头做好活动组织工作,探索建立常态化活动机制。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工作优势,充分调动相关资源,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各大中小学校要善用“大思政课”,统筹开展好“青春献礼二十大,强国有我新征程”“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等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青年大学习”宣讲交流进校园主题活动以及“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活动等,有效整合活动资源,形成活动合力,扩大活动影响,彰显活动实效。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革命遗址遗迹、革命纪念设施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为青少年学生学习体验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利支持,精心做好讲解服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主办单位要坚持正确党史观,对宣讲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和错误思潮,要从严从实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活动安全平稳。

  2.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相关部门创新开展面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特色教育实践活动和红色主题研学旅行,结合本次活动为青少年学生量身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研学线路,研发专属解说词,推出一批富有特色的红色旅游体验活动,开发一批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在本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红色旅游讲解员,文化和旅游部将优先纳入“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共青团中央将优先纳入“青年讲师团”“红领巾巡讲团”培养项目。各地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给予适当培训、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3.强化宣传推广。各地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渠道对本次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通过设置专题页面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和展播,并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场次进行网络直播,联合开展线上线下宣讲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控,防止引发恶意炒作等负面影响。

  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时总结活动的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等,并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同时报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红色旅游指导处

  种小妍 罗筱

  电 话:010-59881923、59882833

  传 真:010-59882093

  邮 箱:wlbhsc2021@163.com

  邮寄地址: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22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杨 荃
【纠错】
中国精神文明网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