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安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决定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监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食品的总体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部署有关食品专项整治和其他全市性统一行动。
(三)组织建立食品信息管理制度,定期沟通、协调、监测、评估和发布食品信息。
(四)组织落实食品工作责任制度和综合评价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食品的监管工作。
(五)组织相关部门建立食品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组织处理食品重大事故。
(六)研究决定全市食品监管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食安委交办事项。
阅读数:939 编辑:小樊
南京食品网站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