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永远|时间:2025年01月02日|53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那某某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单位给那某某缴纳了社保保险,发生工伤后,单位依法为那某某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那某某伤残等级为8级,双方因工伤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那某某找到王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大家都知道,发生工伤,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赔偿一部分费用,包括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由用人单位赔偿一部分,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王律师接受那某某的委托后,通过证据梳理后,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单位向那某某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26万余元,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属于常规案例,但其中涉及一些典型问题,比如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劳动者解除如何所要经济补偿金等,在这里不再过多描述。王律师想重点说明的是,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在劳动者发生工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仍然需要向劳动者进行赔偿,以本案为例,赔偿数额还比较大。那么,用人单位如何防范这种风险呢,降低用工成本呢?首先,加强安全教育和采取安全措施,降低工伤发生的概率。再者,建议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之外, 再购买一些雇主责任险或者其他保险,注意购买其他保险一定要配合相应协议进行约定以免变成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