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商铺租赁合同违约纠纷,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全程胜诉,成功认定承租人违约,维护出租人合法债权。
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长期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物业费、违约金、免租期及合同解除条件。承租方因经营问题擅自撤场,以 “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保证金抵顶租金” 为由拒付后续费用。出租方起诉要求支付欠付费用、违约金、免租期租金等。一审部分支持,二审改判增加免租期租金,承租方不服申请再审,代理律师代表出租方应诉再审。
锁定合同效力与违约事实:案涉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承租方未按约定流程退租、长期拖欠费用,已构成根本违约。
驳斥 “协商解除、保证金抵顶” 抗辩:无书面解除协议,出租方未最终同意抵顶方案,承租方单方撤场不能产生合同解除效力。
明确免租期租金规则:免租期以完整履行为前提,承租方提前违约撤场,应按未履行期限比例补缴免租期租金。
再审阶段稳定抗辩:坚持一、二审事实与法律逻辑,主张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维持二审判决。
再审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判决驳回承租方再审请求,维持二审生效判决;
出租方成功获取租金、物业费、解约违约金、免租期租金等多项支持;
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物业服务费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审、二审、再审全面胜诉,出租方核心权益全部实现。
本案是典型的商铺租赁合同提前退租违约纠纷,争议焦点集中在合同解除条件、违约认定、保证金抵扣、免租期租金四项。代理关键在于:
严格依据书面合同条款,否定口头协商解除的效力;
清晰区分 “单方撤场” 与 “合法解除”,固定承租方违约事实;
再审阶段逻辑稳定、抗辩精准,最终实现全程胜诉。本案充分体现,在商铺租赁纠纷中,书面合同优先、违约认定严格、减损规则合理适用是获得法院支持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