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服务简单合同
甲方(接受服务方):
乙方(提供服务方):
一、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乙方为甲方(用户)提供家属楼室内卫生的清洁服务。
1、服务范围:室内窗户、玻璃,顶棚,地面的清洁,室内隔扇及墙群的清洁,家具的外部清洁。
2、下列项目不属服务范围:
室内所有的灯具,卫生间洁具,吸油烟机,家用电器及危险系数高的物品、易碎品。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以清洁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经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动负担。
2、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
3、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对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负担相关费用。
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
5、乙方应自带服务所需的各种器具、物品。
6、乙方工作人员服务期间因犯罪给甲方(用户)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以清洁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带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拿、破坏甲方(用户)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需增加的,经乙方同意,双方协商解决。
6、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合同签定和解除: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结束,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经甲乙双方协定家属楼清洁费为每户元,甲方每月1号按实际清洁户数付给乙方上月的用工酬劳。
3、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安全协议
乙方应当为其员工缴纳保险,特别是人身意外伤害险,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意外伤亡均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