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外墙装修合同(实用3篇)
房屋外墙装修合同(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保证甲方办公楼外墻装饰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有限公司办公楼外墙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
4、承包范围:
⑴办公楼外墙清洗,用107胶水和黑水泥批刮线条缝和不平之处;
⑵办公楼外墙用107胶水和丹麦白水泥全面批刮、全面打磨;
⑶拆除竹脚手架,用自动升降吊篮施工;
⑷用抗碱封底漆全面满滚;
⑸用甲方规定的颜色喷中途真石漆两遍,并按厂方规定进行分格;
⑹用保色防水面漆喷二遍。
第二章 工程期限
第二条:根据该工程的实际工作量经双方商定,总工期为 30天,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开工日期:XX年10月10日
竣工日期:XX年 11月 10日
第三条: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因甲方有较大的变更,而延期施工。
2、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拒的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项目和内容不能继续履行。
3、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顺延工期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字生效。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1、开工前具备路通、水通、电通的施工条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2、向乙方提供办公楼结构及管线资料、邻近建筑物的资料。
第六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办公大楼院内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施工及施工人员生活所耗水、电费由乙方负责,挂表计量,按规定的水、电费价格交付。
3、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树木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章 工程质量
第七条: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施工中如发现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由甲方提出修改或变更意见,经甲乙双方签定变更文件后施工。
第五章 材料供应
第八条: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乙方购回的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材料检测报告,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违反者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九条:乙方采购材料,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退回进场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六章 合同价款与结算
第十条:工程结算依据
1、本工程根据甲方要求及现场签证,待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交工程决算书由安徽大地工程管道有限公司据实结算。
第十一条:工程款造价经甲、乙双方商定,每平方米48元,完工按实结算。
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造价的30%;余款20%作为质保金,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第七章 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乙方应在竣工验收5天前,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亦不批准验收报告,可视为验收合格。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报告批准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八章 奖罚与仲裁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返工,返工后经再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将按总价的10%对乙方进行罚款。
第十六条:本工程甲方不要求提前竣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每延误1天,甲方对乙方罚款300元。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一十九条:本工程乙方不得转包,若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退场,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除有关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房屋外墙装修合同(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施工范围:
1.4施工内容:
1.5工期: 按甲方要求施工工期进度合同签订后监理方及项目部批准进场时间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
1.6工程质量: 按国家相关业类验收标准执行。
1.7协议价: “立邦牌”外墙涂料34元/平方米,内墙刮腻子粉立邦牌涂料14.5元/平方米,卫生间塑料扣板吊顶110元/平方米,踢脚线4元/米,如按甲方要求产生其它费用均按实际结算。
1.8合同总价: 暂估价50万元人民币,完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1.9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外墙涂料工程,甲方支付乙方20万元,工程内墙完工支付乙方10万元,尾款6个月付清。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提前3天通知乙方进场,并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
2.2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清除施工影响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所属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同时应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质检站的检验和验收。
3.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3.3工程竣工东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工作。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和甲方施工进度同步。
第五条 关于工程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施工图纸、做法说明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单项验收必须一次验收合格。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甲方应在乙方完成工程量后一周内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开具验收合格证明,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 关于工程款及结算的约定
6.1按协议单价进行结算。
6.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工程结算并将相关资料送交甲方审核。
6.3工程款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核实乙方提交完成的工程量,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实际工程量款项,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的约定
7.1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施工,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中所述材料的要求,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材料禁止使用。若乙方不按上述材料质量要求或规格施工,对本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法规、规范。并对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施工安全后果自负责任。
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工期拖延和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损失。
9.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施工现场的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4因一方原因,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载;当事人未在本协议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没有达成局面仲裁协议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11.2本协议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3此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房屋外墙装修合同(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保证甲方办公楼外墻装饰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有限公司办公楼外墙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
4、承包范围:
⑴办公楼外墙清洗,用107胶水和黑水泥批刮线条缝和不平之处;⑵办公楼外墙用107胶水和丹麦白水泥全面批刮、全面打磨; ⑶拆除竹脚手架,用自动升降吊篮施工; ⑷用抗碱封底漆全面满滚; ⑸用甲方规定的颜色喷中途真石漆两遍,并按厂方规定进行分格;⑹用保色防水面漆喷二遍。
第二章 工程期限
第二条:根据该工程的实际工作量经双方商定,总工期为 30天,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开工日期:XX年10月10日
竣工日期:XX年 11月 10日
第三条: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因甲方有较大的变更,而延期施工。
2、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拒的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项目和内容不能继续履行。
3、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顺延工期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字生效。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1、开工前具备路通、水通、电通的施工条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2、向乙方提供办公楼结构及管线资料、邻近建筑物的资料。
第六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办公大楼院内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施工及施工人员生活所耗水、电费由乙方负责,挂表计量,按规定的水、电费价格交付。
3、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树木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章 工程质量
第七条: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施工中如发现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由甲方提出修改或变更意见,经甲乙双方签定变更文件后施工。
第五章 材料供应
第八条: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乙方购回的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材料检测报告,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违反者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九条:乙方采购材料,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退回进场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六章 合同价款与结算
第十条:工程结算依据
本工程根据甲方要求及现场签证,待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交工程决算书由安徽大地工程管道有限公司据实结算。
第十一条:工程款造价经甲、乙双方商定,每平方米48元,完工按实结算。
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造价的30%;余款20%作为质保金,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第七章 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乙方应在竣工验收5天前,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亦不批准验收报告,可视为验收合格。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报告批准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八章 奖罚与仲裁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返工,返工后经再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将按总价的10%对乙方进行罚款。
第十六条:本工程甲方不要求提前竣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每延误1天,甲方对乙方罚款300元。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一十九条:本工程乙方不得转包,若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退场,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除有关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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