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经营合同书范文大全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开发建设的 波斯坦 花园小区3#楼、4#楼项目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一事,签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代理项目概况
套,合计面积约 平方米。
二、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20_年 月 日签订后即日生效,代理期限 个月。
三、乙方代理销售底价及销售目标
1、各楼层底价:一层二层三层元;四层2600元;五层2400元;六层20_元。如温宿县房产市场整体价格有所变动,甲方有权重新定价。由于市场的变化房价上涨,甲方重新定价后,甲乙双方本合同后续条款从新制定双方分红的基数,也就是涨价后制定的房价超出部分乙方同样有40%的分红。
2、销售目标:平均每月销售12套,定金按每户1万-2万元标准收取(不得低于1万元,否则计入当月销售任务但不提取销售佣金),每月金额要达到25万-30万,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预订率达到房源套数的 %;在所销售楼房全部封顶后达到 %的售房率(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每月收回金额达到 万元以上,已处于尾盘销售情况时除外);在所销售楼房交工入住后一个月达到 %的售房率;
备注:
销售任务可以有5%的浮动,甲方争取在主体盖至6层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促进资金回笼;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销售工作与政策法规相悖,所产生的法律、法规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佣金(代理服务费)标准及再支付方式(甲方交税):乙方销售代理服务费以销售总额的收取,具体依以下方式计算:
1、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销售目标,其代理服务费用依每套房屋合同价计算。销售金额超出底价部分乙方得,乙方于每月领取代理服务费时同时核算领取;
2、买方(购房者)于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违约,且自动放弃已交款项金额或扣除的违约金,甲方得50%,乙方得50%;
3、在买方付完首付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并完成银行贷款按揭所需文件备齐银行审核合格后,即表示乙方完成该套房屋单笔业务,乙方代理服务费依照本合同条款收取;
4、乙方每月30日呈报代理服务费报表一次,经甲方财务确认后,代理服务费甲方五天之内支付给乙方。
5、在甲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已签订预购协议并收取定金的业务,乙方每月30日上报甲方,甲方在次月5日之前支付乙方销售代理佣金每套 元,作为乙方前期工资发放,其余的佣金暂时扣留,等《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房款根据购房合同条款支付、贷款按揭所需文件备齐银行审核合格后,剩余佣金在次月5日前全部支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范围
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于事关本项目的各类提案、稿件(如策划方案、价格政策、推广活动、广告设计、新闻等)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负责该项目的开发与建设,提供工程进度表,并按时完成工程进度。
2、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售房代理服务费给乙方并承担本项目宣传广告费用、促销活动等相关费用;
3、甲方委托专人协助乙方做好本项目企划及销售衔接工作和协调工作,如因客户业务需要,需全力配合乙方工作(但不得参与乙方的销售管理或阻碍乙方销售工作);
4、甲方为乙方提供包装好的售房场所及办公用品、电话传真、电脑、复印机、饮水机、沙盘模型、水暖电、售房车、燃油等运行费用;
5、办理房屋售后手续,如:收款、公证、备案、按揭、交房等;
6、在本合同执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委托他人从事本项目销售活动,甲方如在委托期内自行销售本项目,所售金额计入乙方业绩及任务。
乙方责任及义务:
1、负责本项目营销企划、负责组织营销团队;
2、承担本项目的销售业务的销售总策划工作,负责完成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任务;
3、执行现场售楼业务操作;
4、负责联系督促购房业主签订购房合同;
5、承担售楼处业务人员薪资及奖金;
6、乙方代理销售只能以甲方名义进行,乙方代理销售发生的合同,出卖人主体只能是甲方,所有销售收入必须记入甲方帐户,由甲方出具财务手续。
六、其它条款
1、乙方与下列情形时不保证销售业绩
A、甲方不顾市场需求,强行提价;
B、对客户承诺的事项不兑现,造成项目外在形象严重受损的;
2、因市场需求,低于底价销售,需书面经甲方签字认可,若未经甲方签认而自行售出时,乙方不得收取代理服务费。并按规定底价计算赔偿甲方差价;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对客户的承诺,必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书面约定的内容进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的损失,则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其代理中扣出,乙方签订购房合同必须严格按购房合同范本及甲方所授权范围执行,并经由甲方审核签章后方为有效;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合同终止条件
(1)楼盘售完、手续理清,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必须在一个月内结清剩余佣金。
(2)乙方已按本合同规定完成销售任务,甲乙双方均可终止。
2、有下列情形者视为违约
(1)甲方延期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超过5天,应按照应支付款的1%/日支付滞纳金;如超过10天,则视为甲方违约,合同终止,甲方除要按合同条款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外,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在合同期内委托另外的代理公司进行项目销售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要按合同条款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外,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未按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工程施工进度未按时进行;工程由于甲方原因停工超过2个月;未按双方约定的广告计划投入广告宣传及费用;入住逾期等,乙方不算违约,销售任务可顺延。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以非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
违约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10万元人名币。
八、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依一般合理惯例、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应由签约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