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包工不包料合同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房屋修建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说明。
甲方拟修建的私人房屋,房屋拟修建两层半。层高为:第一层3.6米,第二层3.3米,第三层3.0米。建筑面积约为260平方米。
第二条、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按照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将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包括泥工(含钢筋工)、木工、水电工,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适时提供房屋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及铁丝、钉子等辅助料,并负责水电到工地。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手推车、搅拌机、震动器、切割机、模板、木板等施工器械。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第三条、建房工期。
本工程从 月开始,整体工程最迟于年底完工。
第四条、工程任务、单价及付款方式:
1、整体建筑任务为:基础砌筑,主体工程,室内外墙面搪糊,室内及楼梯梯步地板砖安装,室内外地坪处理,上下水管、厕所、便盆,电路、闭路电视线等预埋安装。
2、房屋修建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 写:
3、付款方式:基础和地圈梁浇筑完成,预付元;每层楼面层现浇完成,各预付 元;待工程全部完工后,经双方检查无质量问题,付清余下的工钱。
第五条、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建的工程符合质量和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抓好安全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严禁酒后作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2、安全责任: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包括第三者)由乙方负责承担赔偿和支付各种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度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停工,乙方不负责任。
2、乙方承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材料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全部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