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书
一、投资人个人信息和投资金额
姓名: 林毅 入股金额:¥ 贰拾陆万肆千元整 (大写)
姓名: 陈金华 入股金额:¥ 壹拾叁万贰千元整 (大写)
姓名: 林新 入股金额:¥ 玖万陆千元整 (大写)
姓名: 童庆荣 入股金额:¥ 壹拾柒万陆千元整 (大写)
姓名: 阮新仁 入股金额:¥ 壹拾叁万贰千元整 (大写)
经过以上投资入股人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本着发展产业,共同致富和为社会、国家多做贡献的原则,投资入股创办《 安顺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十年合作期满后,经协商,三个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同意继续合作时,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三、合作方式和内容
1.企业日常资金管理:每月15号进行资金盘点,每月25号进行加油站流动资金结算。
2.企业日常资金支出超过:¥伍千元整(大写)。必须经过3个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同意。(日常拖油除外)
3.任何私人向出纳借支不得超过本月工资,负责后果出纳自负。
四、条款的完整性
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五、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中一人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两个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六.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一切事宜由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协商一致后才可实施,除林毅,林新,陈金华三个股东外,其他股东不得干涉,影响。
七.此合同一式五份,各股东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