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居间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居间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取得劳务合作,并协助其与总包方签订合同。
第二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期满日止。期满后可续约,续约内容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后重新签订居间合同.
第三条 委托范围及价格
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工程为土方--元每方,矿--元每吨。乙方应当亲自办理本合同项下事项,乙方不得再就本合同事项转委托他人办理。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1、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
2、2、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1、真实、准确、完整地向甲方介绍工程的状况。
2、2、按照甲方和总包方确认的服务和收费标准,为促进成交提供协助服务。
3、3、对甲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披露。在本合同履行完成或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将相关资料退还给甲方。
4、无论居间服务是否成功,乙方均不向甲方收取除本合同第六条明确约定的佣金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六条 佣金标准和支付方式
1.佣金支付标准如下:
总包方签订协议后支付--万元,进场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总包方支付工程款时按土方每方--元,矿每吨--元支付乙方佣金;
2. 佣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促成甲方和总包方签署正式合同后,有义务促成总包方按协议支付劳务费,乙方佣金按总包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
第七条 保密条款
一方对因劳务委托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拒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拒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九条 其它
甲方承诺:如果甲方、乙方和乙方所提供的客户方三方之间达不成劳务合作协议,甲方、甲方的子公司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不得单独与乙方所提供的客户方、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另行洽谈合作事宜.如果乙方发现甲方,甲方子公司或者甲方的关联公司单独与乙方所提供的客户方、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洽谈上述项目之事宜,并达成协议,视为本协议已经完全履行,本协议的目的已经达到,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本协议一经签署,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协议的条款.
第十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