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签订原则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正、公平及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签定。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自愿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暂定期限为 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对交易的继续进行没有异议且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行为,则本合同的效力自动延续;如需变更合同,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销售的产品名称为科比特防雷器,具体型号、数量、和单价等情况,以乙方发出的订货单或乙方签收确认的送货单为准。
第五条 供货方式:甲方送货上门,将产品交物流货运公司代办托运至乙方或者甲方直接送货至客户。
第六条 乙方指定并授权的货物签收人为:
第七条 乙方收货后,应及时予以验收。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包装等不符合规定,应于收货的当日向甲方提出异议。
第八条 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第九条 优惠措施
如果乙方能够在协议期间内销售甲方产品金额超过5万元,甲方相应产品返点2%,超过10万元,返点5%,超过15万元,返点8%,20万元以上客户统一返点10%。
第十条 售后服务
1、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防雷产品的法规和法律。
2、本公司产品实行一年内免费更换,五年内免费维修,终身维护。
3、用户购买我公司的产品,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为产品安装之日;我公司承包的防雷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为产品安装之日。
4、保修期内对符合保修条件的产品,不收取备件费和工时费;对不符合保修条件的产品,收取备件费,免收工时费。
5、凡本公司施工的防雷工程,保证防雷系统及被保护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行,如防雷系统出现故障,自接到通知之时起,省外48小时派员赶往现场处理,省内24小时派员赶往现场处理,市内4小时派员赶往现场处理。
6、公司及各地经销商对各用户实行免费提供防雷技术人员培训,免费提供防雷技术咨询。
7、本公司产品均由中国平安保险有限公司质量承保。
第十一条 协议终止和解除
1.协议期限届满时,本协议终止。
2.在协议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3.一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应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次日起解除。
4.协议终止或解除,双方都必须及时无条件清偿对方应收帐款,双方不得以产品、售后、自身经营亏损等任何理由拒付(少付)对方应收款。
第十二条 其他
1.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均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并在该协议上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及乙方有效印鉴后方为有效。
2.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包括印刷文字和手写文字)的任何涂改、补统或删改均应在相应位置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3.为了维护双方利益,甲乙双方每月对帐一次,双方确认后加盖公章。
4.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正文有附件(如有)必须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及乙方有效印鉴方为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