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保温节能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报建、包税金、包施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及材料明细表,保质保量地承包本工程。
第二条工程范围及采用的产品品种、技术规格
甲方提供施工图纸范围内及甲方现场指定的外墙外保温工程。外墙保温板为,规格为,涂料为乳胶漆,乳胶漆颜色以业主方确认的色卡颜色为准,腻子采用外墙柔性腻子(所有设备自带、如吊篮等),商铺为A级防火材料(水泥发泡板)、防火隔离带为A级防火材料(水泥发泡板),质量等级:合格。
第三条工期
1、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始,于 年 月 日止,有效工期天,以甲方或监理工程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工程开工3天前乙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工期等提出确实可行的总工期控制计划报总甲方审批,并按计划严格实施。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未按时交出场地、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甲方变更设计而影响到工程项目进度的;
(2)不可抗力因素。
第四条施工工艺、材料清单
1、外保温施工工艺
基面检查或处理→工具准备→阴阳角、门窗旁挂线→基层墙体湿润→用2~3㎝厚水泥砂浆找平→配制聚合物粘结砂浆,挑选挤塑聚苯板→粘贴挤塑聚苯板→挤塑聚苯板塞缝,打磨、找平墙面→锚栓固定安装→配制聚合物抺面砂浆→挤塑板面抺聚合物砂浆,门窗洞口处理→粘贴玻纤网,面层抺聚合物砂浆→外饰面,外墙瓷砖处挂钢丝网片,面层抺聚合物砂浆。
2、外墙涂料施工工艺
基层处理→腻子满刮找平两遍→打磨→外墙抗碱底漆一遍→外墙乳胶漆面涂刷两遍→检查验收。
第五条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外墙保温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负责制,施工质量以甲方,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为准。如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由此发生的返工,重新施工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质量后果和经济损失。
3、外墙必须平整、坚实、无粉化、起皮裂缝和空鼓等影响外墙饰面施工的质量缺陷。外墙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4、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所有进场材料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及品牌证明并经甲方验收通过。若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退换、返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循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供有关工程验收资料。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墙外保温及涂料层每平方米综合单位为元,预计施工总面积约为平方米,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具体工程结算以实际面积为准,所有线条不再单独结算。工程价款中含施工单位配合费、水电费、垂直运输费及税金。)
2、付款方式为合同签定后,乙方进驻施工现场,甲方支付预算工程总造价的20%给乙方作预付款,乙方主要设备及部分材料进场,并开始施工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按月将该月完成进度工程量呈报甲方,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按月进度的70%付款(包含已付预付款)。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全部已完工程量总价款的80%。公司参考用
3、进度款与质量挂钩,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或双方所签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
4、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要求的质量等级,并将完整的工程资料移交相关单位且竣工结算完毕后支付至竣工结算价款的95%,余款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届满10个工作日内甲方会同监理组织复检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质保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项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甲方付款给乙方时,乙方须先提供工程所在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
6、乙方承诺已考虑了一切风险因素系数(包括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并已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除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造价。
第七条保修期
1、保修期为年,自乙方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保修期内非因不可抗力或甲方人为发生的损坏,均由乙方无偿更换。
3、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3天内,无条件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工程代表
1、甲方指定xx为本工程负责人,负责与乙方就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事项进行沟通和联络。
2、乙方指定xx为本工程负责人,负责与甲方就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事项进行沟通和联络,参加甲方、监理单位为本工程召集的会议,并负责签收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书面材料。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将全过程、全方位地对乙方供货的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乙方质量、进度、安全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便利,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组织竣工验收。
5、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及时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监督单位的要求和相应的国家施工规范及外墙施工工艺施工。乙方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服从项目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
2、工程项目开工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方案、开工报告、工程主要负责人名单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4、严格执行国家主管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规定,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含对他人或自身员工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6、乙方施工时应做好对工程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发生污染、损坏,乙方自行负责清理维护;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职责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原则为:甲方违约工期适当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2、若乙方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义务而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未付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或逾期取得甲方验收合格证明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怠工、取闹,否则视为违约,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或一月累计停工8小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或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图纸和规范的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6、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7、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8、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后的3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或造成甲方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9、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