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电力监理个人工作总结
本人从20XX年3月来到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北京监理部,院领导安排我到房山项目710仓库任电气监理工作,负责洞库整修、地面库整修、外线改造、新建综合办公楼、站台整修和新建检修所以及综合训练区工程(一标)的电气监理工作,在今年的工作中,在总监的带领下,本人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对工程项目认真做好监理工作,恪尽职守,坚守工作岗位,遵守监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没有安全事故发生。现本人总结前一段时间的。
一、对监理工作的认识和态度
工程建设是一个价值大、使用寿命长、关系到人民财产的行业,所以我们监理对施工承包单位进行优质监督与管理,就会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使用起到重要的保障。所以,我们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龚总监。并及时给施工方发出整改通知,确保工程质量,我们要严格遵守执行GB50319-2000工程监理的国家标准;从监理自进驻工地现场至工程竣工验收,都要做到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开展工作;认真学习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68-92 、GB50169-2006的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更多的规范。工作中,本人能够认真学习相关规范,对开展专业监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施工方进场前,认真熟悉图纸、审核施工图纸设计,做好监理前期的准备工作,做到仔细查阅历史更改等文件;能与施工单位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协作。
突出做好审查各个施工单位的电气施工方案,对施工方上报的施工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既严格要求了施工,又严格规范了施工监理。严格物资进场报验制度。不合格的电气类材料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按建设单位的要求对外线改造项目中的箱变到厂家进行了跟踪监运,保证了箱变安装施工质量。质量控制坚持以事前控制(预防)为主,每次监理例会都能及时向施工方提出,下部施工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提醒施工方,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了预控。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指出进行了纠正。巡视过程中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并及时验证纠正效果,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严格执行现场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从而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在受控状态中。
二、监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1、今年年初到某某仓库后发现洞库和地面库未按电气图纸施工,并且施工工艺未按规范要求施工,洞库照明线路没有接地线,电线接头未涮锡,现场临电管理混乱等诸多问题,我立即报告龚总监和甲方领导,经甲方领导和设计院和施工方沟通协商和,洞库施工方提出新的设计方案经甲方和设计院认可签字后,使我的监理工作有理有据的进行下去,照明线路全部返工,添加接地地线,电线接头全部涮锡,并且规范了现场临电的使用,从而保障了工程质量和现场临电的管理。
2、在站台整修改造施工中,施工方未按图纸要求埋设接地体,在报告总监和甲方领导后,按总监和甲方领导的要求,让施工方埋设接地体,并按图纸设计接地阻达到10欧姆。在安装电动翻板门施工中,施工方私自取消手动按钮,在我的坚持和甲方领导的支持下,施工方按规范要求装上了手动开关。
3、新建检修所的施工中,也出现了照明线路未按图纸要求加穿接地地线,避雷网焊接单面施焊的现象,我及时对施工单位提出了纠正,施工方对此进行了返工和整改,使工程质量得到了保障。
4、外线工程改造中,需要安装五台箱变,但现场环境为山体,土壤较薄,使箱变接地环网的接地地阻难以达到图纸和规范要求,在施工方施工前我就提出这个问题,要求施工方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在施工方反反复复的几种方案中,经设计确认了一种可行有效的方案,保证了箱变安装的质量。同时在箱变基础的施工中出现了接地环网的搭接长度不够、单面施焊、焊接点未作防腐处理等现象,在施工方返工和整改后及时验证纠正效果。
5、在综合办公楼的`施工中,电气施工的是综合布管和预埋接地体以及外环网的敷设,对施工中出现的接地体焊接搭接长度不够,综合布管断管后未扫毛,未焊接跨接地线等现象及时提出返工整改要求,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自己的监理工作。在塔吊安装完成后,施工方未对塔吊做接地防护工作,发现此问题后,及时要求施工方对塔吊安装接地体,保证了塔吊使用的安全性。
6、一标工程中,由于甲方对弱电进行了深化设计,重新设计弱电施工图纸,从而出现了诸多问题,并且没有了电气工长,使我的监理工作出现了困难,在前后两次的图纸会审后,对图纸和现场出现矛盾的问题进行逐一记录,对照新图纸,能改的对施工单位提出了纠正措施,同时对弱电施工中恶开劣槽打洞的现象给予坚决的制止,令其返工整改。
经过这段时间监理工作,本人深深体会到在当前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作为电气监理应发挥专业性、技术性的职能和特性,用监理工作的成效和事实让甲方和施工单位对监理的地位和作用产生较深刻的感性认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树立起监理单位所具有的:“守法、诚信、公证、科学”的形象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