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活动发言稿
各位领导、同事们:
早上好!
今天,我们在此举行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其目的就是要围绕“XXX”活动主题,唱响“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主旋律,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一个稳定的环境。下面,根据安全生产的要求,我讲三点意见。
一是安全责任必须坚决落实到位。进入新世纪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以来,习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场安全生产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必须完善,各单位在法定的安全职责内做到责、权、利分明,责任明确。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多责”的要求,做到管业务也要管安全。安全办发挥好监管作用,各基层单位把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到班组、车间,要紧盯现场,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身上,真正把主体责任承担起来。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之间的配合要到位。
在此,还要强调每一名员工必须要具备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在安全工作上,我们开再多的会议、发再多的文件、制定再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能雷厉风行地落实下去,一切都等于零,所以必须要提高全员的执行力。同时要细致入微地抓好安全管理每一项工作,任何细微环节的疏漏和不到位,就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在座的各位都是林场的一名员工或者是管理者,我们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牢牢把握好每一个管理环节、工作细节,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失职责任必须严厉追究到位。大家对当前的责任追究形势都很清楚,一旦安全上出了问题,不管其他工作干得多么出色,都将“一票否决”。在这里我特别说明一下,今年5月底,在自治区林业厅举办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上,一位安全专家特别强调,所有单位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尽职尽责,安全生产一定检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发生事故,经查属不开展检查或检查不到位是失职,判失职罪;开展检查了,但未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不下达整改通知是渎职;量刑标准失职罪一般5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5至20xx年;渎职罪,一般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安全生产工作我们不能出事,不敢出事,也出不起事。大家务必将其摆在极端重要的位臵,始终作为“天字号”工程来抓。尽管我们不希望任何人受到追究,但守土要尽责、失土必问责,凡出现违规违纪、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的,必须按照规定,由总场或上级乃至司法部门来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是教育培训责任必须积极履行到位。当前,我场林业从业人员成分复杂,不论是分场或是公司一部分员工素质还不是很高,特别是农民工,要么是不具备工作经验,要么是文化程度低。所以说,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非常迫切、非常重要。深入开展教育培训,让每一名林业从业人员都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明确辨识作业现场的危险源,及时排查整治隐患,可以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天的活动就是很好的教育培训方式,我们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通过开展形式新、声势大、效果好的教育培训活动,面向全体员工,面向生产一线,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动员员工家属当好贤内助,使大家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在活动中学到知识,在活动中增强安全意识。
同志们,当前的工作头绪很多、任务很重,但越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越要保持高度的警觉,越要落实安全责任。希望大家再接再厉,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作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