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五年读后感范例
最近我把《万历十五年》重看了一遍,当然还没看完。我就看了三章,可是这三章让我明白许多,也让我明白了黄仁宇先生在《万历十五年》里极力想说的观点。
1、道德与法律的位置,也就是儒与法的位置。自从秦朝因重法而灭亡后,自西汉以来,各朝都开始任用儒生。但是治国不能光靠儒家的道德观念,还是需要法家的,于是明儒暗法这一治国之道诞生了。但是一直以来儒都是高于法的,也就是说道德是高于法律的。这一点到了明朝最为显著。明朝的官员遇到法律所不能包括的案件时,是在用道德观念来判定对错,而明朝的道德观念是被朱熹的四书概括的。海瑞的斟酌标准里就非常强有力地表现出这一点:
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
这样就算有一些事依靠道德观得以解决,可是法律上的漏洞一味去用道德观填补,没准有一些没有道德观的官员回去钻法律漏洞,以图私利。但是如果让法律高于一切,就会造成像秦朝的短亡。更何况,无论制定法律的人想得多么面面俱到,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法律肯定会有漏洞,这个时候又没有道德观,社会将会更加腐.败。只有让法律和道德齐头并进,社会才会和谐。可是自秦朝以来,各朝统治者怕蹈秦之覆辙,所以致使儒生目空一切。
2、文官集团的弊端。由于天下所有的事情不可能都让皇帝过目,所以各朝统治者创建了文官集团,就是为了解决问题,可是久而久之,统治者们发现问题本身就是文官集团。但是这个时候要改是不可能的了,因为文官集团这个制度已被天下有学之士所接纳,如果彻底改变,天下人都会说统治者无道,局部改变又无济于事。文官集团的问题出现在哪里呢?科举制度。
如果想入朝为官、名扬天下,这缺不了祖父的生财致富、父母的辛苦养育、妻子的贤淑达惠、老师的辛勤培养、朋友的鼓励加油、考官的欣赏录取、上级的提拔教导等等等等,所以说一个人当官之后都要回报这些人,可是明朝官员的俸禄仅够温饱,与实际脱节,就算俸禄可以维持小康,但是不够回报帮助他的人。所以要收常例,有良心的人就收一点,没良心的就会造成苛政。这全看当政的人的品行。所以张居正想改革,最后措施全部作废;申时行和稀泥,最后虽然使明帝国苟且残喘,可还是阻止不了帝国的衰亡。
如果真的想改变这一状况,还是需要林达所提出的“平衡与制约”。
当然,《万历十五年》里对封建社会制度的看法远不止这两条,还有许多的侧面描写和一笔带过的东西,如:重文轻武的利与弊,愤青的不顾全局等等等等。这里我就不多说了,如果想全面了解,就去看一下《万历十五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