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管好‘老’人、选好新人,坚决防止‘灯下黑’。”日前,盘州市纪委市监委按照“建管用”的要求,对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和岗位调整等干部建立更新廉政档案40余份,动态记录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情况,及时提出调整建议,全面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2022年,省纪委省监委始终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围绕恪守政治本色、提升履职能力、健全监督机制、坚持严管厚爱等工作要求,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以严明纪律作风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
省纪委省监委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新选举产生的十三届省纪委常委会班子集体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示范引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更高的政治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坚持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定期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跟进举办各类政治学习专题研讨班等常态化举措,以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辅导授课等方式,带动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在恪守政治本色的同时,省纪委省监委优化成长成才路径,定期汇编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政策法规与综合实践5类课程,一体推进“教材、教员、教学”,分级分类实施全员培训。举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等专题培训班,靶向提升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的干部履职能力。
“通过定期开展学法学规,特别是最近几期‘案例式’学习讨论,让我对审查调查业务的理解更加深刻。”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一位干部在学习后感慨道。为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省纪委省监委建立常态化学法学规制度,每期利用半天,每次聚焦一部党内法规或相关法律,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头学,业务骨干上台授课,并建立学规学纪学法资料库,“送教下基层”。2022年已举办10期集体学习。
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省纪委省监委严格内控约束机制,制定出台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确保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制定修订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等系列规范性文件,通过会议调度、直插基层一线等方式,组织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案件质量评查等,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将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理念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省纪委省监委组织开展干部调研,以激励担当为导向,以考人与考事、分层与分类、平时与年终、定性与定量等相结合为原则,优化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从政治素质、工作业绩、群众认可等维度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精准画像,以考促责。同时,坚持刀刃向内,从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2022年1至11月,全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316人次,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组织措施处理112人次,党纪政务处分30人次。(记者 许邵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