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ance_ll 于 2015-6-7 18:25 编辑
一、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版)》 5.3.1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HPB235 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 级、HRB400 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5.3.2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 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3 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二、根据《11G101-1图集》对于抗震KZ、QZ、LZ及非抗震KZ、QZ、LZ中的纵向钢筋弯折半径取值规则可概括如下。属于边、角位置的构造纵筋弯折半径:d≤25时r=6d;d〉25时r=8d。
属于非边、角位置的构造纵筋弯折半径:d≤25时r=4d;d〉25时r=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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