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受理还没有拿到证书是不能到处宣传的,因为很可能到最后专利没有被授权。如果专利未授权,但是对外宣传是专利产产品,就会构成假冒专利行为。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处理】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事求是地宣传,应该没问题。比如宣传的内容应当是“已经提出专利保护的申请”,而不能是“已经获得专利权”等。在专利申请之后、获得专利授权之前,技术方案也可以获得临时保护,一定的宣传是使这种保护转变为现实经济利益所必要的环节。不过一旦不切实际的宣传自己已经获得专利授权,就可能构成假冒专利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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