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邻关系为土地所有权内容当然的扩张或限制,是法定的;而地役权则为土地所有人间基于契约而生之所有权扩张与限制,是意定的。2、因此基于相邻关系而发生的所有权的扩张或者限制仅在不得已的情形下发生,即若不进行该种限制或者扩张那么土地所有人就无法正常实行其土地的利用,因此相邻关系进行的调整是法律的底线;而地役权则是于相邻关系之外土地所有人更进一步对自己权利的扩张,因为是基于合意设定所以其范围几乎是没有限制的。3、相邻关不是独立的权利,乃是为所有权本身的限制或扩张;而地役权则是因他物权而受一时之限制,是一种独立的权利。4、因为相邻关系是法定物权,所以相邻关系之成立及对抗第三人,均不需要进行登记;而地役权作为意定物权,则需要进行登记,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由于农村的建筑受历史和文化的影响较大,并没有在这方面的相关规定。比如,徽派建筑常就是高墙大院,相隔间距很小。即便是题主所说的情况(间距仅0.4米)也不鲜见,目前只有城镇建筑在这方面有了“相邻权”的说法只能参考,主要依据还是民法通则。 我认为有3点可以要求对方纠正: 1。违章建筑。 2。飞溅的雨水进入你房屋;通风不良造成你房屋内长期潮湿不堪,影响正常生活。 3。对方侵害了你家宅基地地界;对方超越了自家宅基地地界侵占了集体土地。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房屋之间的正面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也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经过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信息公开投诉维权。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1、相邻关系为土地所有权内容当然的扩张或限制,是法定的;而地役权则为土地所有人间基于契约而生之所有权扩张与限制,是意定的。2、因此基于相邻关系而发生的所有权的扩张或者限制仅在不得已的情形下发生,即若不进行该种限制或者扩张那么土地所有人就无法正常实行其土地的利用,因此相邻关系进行的调整是法律的底线;而地役权则是于相邻关系之外土地所有人更进一步对自己权利的扩张,因为是基于合意设定所以其范围几乎是没有限制的。3、相邻关不是独立的权利,乃是为所有权本身的限制或扩张;而地役权则是因他物权而受一时之限制,是一种独立的权利。4、因为相邻关系是法定物权,所以相邻关系之成立及对抗第三人,均不需要进行登记;而地役权作为意定物权,则需要进行登记,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并没有构成侵权,楼道是公共的地方,你们安门如果并没有妨碍他们生活,也没有造成他们宣称的情况的话,就没有涉及侵犯其采光权的问题,要做好的只是协调邻里关系。
农村土地被占用,可以打官司。也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或者县区土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法律链接:《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你好,邻里间的矛盾建议双方积极沟通协调处理。
可以起诉对方侵权
对于你所讲的情况,法律上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你应通过相关部门(如规划局、建筑勘测院等)勘察后出具有关别人新建的房屋违反城市规划或已真实影响了你的房屋的通风、采光、排水等的证明书才能想法院提出起诉,限令其将方整改至市城规划允许的范围或解除对你房屋所造成的影响。
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经核实,信中提到相关事件,我街道有关科室及居委会已展开协调工作,请您耐心等待处理结果,
你好,可以协商。
请带资料咨询你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