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结婚买房的方式很多种,有婚前就买好的房、有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的房、还有父母出资买的房……这些情形,怎么认定房子的归属?离婚,又怎么分割这房子呢?
离婚处理婚前买的房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一)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没有约定则按当时的出资比例。(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在法律上有规定,婚前买房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
婚前,无论是哪方或哪方家长买的房子,只要房产证上签的是夫妻双方两个人的名字,房子不管你们结婚离婚都算共同财产,以后都是一人一半。。婚后,只要是婚后买房,婚姻持续阶段买房,不管写谁的名字,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其实婚姻法的新规定完全不影响你离婚后的房产分割,因为你家房产证上是你们夫妻双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应是一人一半拉, 一切也房产证上的名字为依据,与房子为谁所购买无关,
这个住房应该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的所有权取得以房产证的取得为准,这个问题严格按照法律,还是要属于共同财产的。
属于共同财产,按照份额分割
请教一个问题,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房子是婚前购买的,但购买时对方也支出了很小部分资金,请问这种情况下,对方会分割我的房产吗?专业人士请指导,谢谢!
2008年我购买了一套天水二手房,2010年和妻子结婚,2011年在妻子的蛊惑下我在房产证上加了我妻子的名字,并登记为共同所有房产。现在我跟妻子要离婚,她说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对半分,请问婚前购房婚后加名,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难道真要对半分吗?
您好,房子为婚前对方贷款,但是婚后共同财产共同还贷,因而您可以要求对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一半。孩子不满6周岁,法院一般会判决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至于车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月25日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购买了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某小区的商品房一套。2012年11月3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证书,产权登记于王先生名下。房屋购买价格为96万元,首付款28.8万元由
你好,一、婚前买的房子,在男方名下,此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二、婚后所购房,在男方名下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中平均分割。在男方父母名下的,是男方父母的财产,如果在买房时你们出资购房可以认定为借贷关系。详情电话咨询。
前妻和我夫妻感情破裂,我于2016年7月13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前妻离婚,那么,位于麦积区的房产应当如何处理?
谢邀。这虽然是个简单的问题,却是好几个法律关系,容我一一道来。1、物权关系首先,从行为上来谈一谈所有权取得的方式。根据取得所有权是否有原物权人的意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如果原物权人没有把所有权转移给取得人的意思表示,就是原始取得。而如果原物权人有转移所有权的表意行为,那么后权利人取得所有权为继受取得。常见的原始取得有先占、善意取得、法定继承,事实行为等。常见的继受取得有合同、遗嘱继承、赠与等
婚后共同还贷的话算共有财产,如果离婚会有相应比例分割
该房屋仍然是一方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离婚后按照比例分给男方一部分费用
一家一半!
请教一个问题,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房子是婚前购买的,但购买时对方也支出了很小部分资金,请问这种情况下,对方会分割我的房产吗?专业人士请指导,谢谢!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08年我购买了一套天水二手房,2010年和妻子结婚,2011年在妻子的蛊惑下我在房产证上加了我妻子的名字,并登记为共同所有房产。现在我跟妻子要离婚,她说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对半分,请问婚前购房婚后加名,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难道真要对半分吗?
婚前的房子,卖掉的话是属于你个人财产。再次购房就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话是夫妻等价分割